西北政法大学:“初心学堂”砺“初心” “无论我们走的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在西北政法大学86年栉风沐雨的办学历史中,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四年办学实践有着非常特殊而重要的意义。5月7日,一场以“传承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红色基因 推进新时代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旧址博物馆的“初心学堂”拉开帷幕。革命先辈亲属代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时期老学员代表、省内外十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和西北政法大学师生代表一道,在这血脉相连的地方“回溯时光”,“沉浸式”体验那段峥嵘岁月。 历史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节点 1949年,为了培养适应新中国政权建设所需的各类干部,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将延安大学从革命圣地延安迁往西安,改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 “学校的办学目标很明确,就是‘培训青年,改造旧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校长李敷仁的侄孙李晓龙说,“在这个红色熔炉的熏陶下,青年知识分子满怀热情的迅速成长,都希望成为建设新中国事业中的突击手。” “近四年时间,学校主要任务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对学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延安大学曾鹿平教授认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在直接继承和发扬它的前身——延安大学的优良传统下,胜利完成了历史赋予的艰巨任务,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风格与特色。 今天,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旧址正门前方立有一块方形石碑,碑文脉络清晰地陈述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由陕北公学、延安大学演变而来,又向西北政法干部学校、西北政法大学发展而去的历史。 坚守初心兴学育人的重要节点 在马明方、李敷仁、刘端棻等老一辈革命家、教育家的领导下,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继承了延安大学培养青年知识分子的教育经验,继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孕育了思想改造育人、一切围绕教学、课堂讲授少而精等教学方针和理念。 “你看,这博物馆展柜里陈列着的《社会发展史》《政治经济学》《近代世界史》,就是我们当年的教材,看见它们真亲切。”70多年弹指一挥间,西北民大三部三期学员马笃信忆及当年,仍心潮澎湃。 “大家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每个人都渴望成为建设新中国的突击手。”崔醒初老人是西北人民革命大学一期三部的学员,他回忆说,“经过半年培训,我们的思想普遍发生了变化,觉悟有了显著提高,毕业典礼之后,都服从组织分配,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成立在西安,办学在高陵。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这个“红色熔炉”熏陶下,一万余名青年知识分子迅速成长,满怀激情地奔赴西北五省开展工作,有力支援了西北地区人民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和新政权建设。 学校校长范九利谈道:“我们这所流淌着红色血脉的学校一定要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把红色校史利用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培养更多德法兼修、理实并重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光荣精神传统赓续传承的重要节点 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继承延安大学优良传统,逐步树立起“忠诚老实、实事求是、团结互助、艰苦朴素”的独特校风,这是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光荣传统的核心内容。而今,“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已经深深植根于“西法大”这片土地,流淌在一代又一代“西法大”人的血脉之中,转化为推进高水平大学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长刘进田教授谈道,在“大思政课”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挖掘、传承、运用好学校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传承并弘扬中国共产党创办新型高等教育的基本经验和优良传统,把学校的红色传统转化为提升立德树人成效的独特资源。 “西北人民革命大学以自己的办学实践,生动地回答了‘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学校党委书记孙国华谈道,“学校将强化使命自觉,努力推进传承红色校史、培育时代新人、推动事业发展贯通起来,让弘扬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
2023-05-09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开展“生命健康,救在身边”主题应急救护培训 5月8日是第76个“世界红十字日”。当天,西北政法大学社区联合雁塔区红十字会,在社区内广场开展“生命健康,救在身边”主题应急救护培训,以此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救护意识,提高救护技能。 活动现场,雁塔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员王荣鑫向大家介绍了“世界红十字日”的背景知识,讲解了生活中常见的溺水、异物卡喉等突发意外情况的紧急应对方式,并实施现场模拟救助。居民们则在救护员的指导下逐一演练胸外心脏按压、海姆立克等紧急救护措施。 (记者 李知愚 通讯员 金山)
2023-05-09中华法系展现良法善治多维图景 良法善治是中华法系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光彩夺目的内容,揭示出法治文明进步的普遍性规律,为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宝贵的法文化支持。 检察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良法善治的有力支撑。检察机关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要把握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任务与首要任务,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智慧,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国是世界著名古国,法制历史源远流长,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显示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华法系相伴而生,是中华民族卓越法律智慧的集中体现。它内涵丰富、体系完整、特色鲜明,对中华法治文明的繁荣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良法善治是中华法系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光彩夺目的内容,揭示出法治文明进步的普遍性规律,为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宝贵的法文化支持。 良法善治反映了中华民族缔造法治秩序的理性态度 “治民无常,唯法为治。”善治是有效、有序、健全的治理,它建立在法治秩序之上,以良好的立法、执法、司法及普法等为重要支撑。良法善治有着深厚的法文化基础,在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不仅善于从容应对层出不穷的艰难险阻,迎难而上,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也善于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和举措,谱写适合实际国情、推动法治文明进步的恢宏篇章,不断丰富具有深厚人文关怀的良法与善治实践。在对善治蓝图的描绘中,孔子的大同理想对国家治理和民族心理影响最为深刻。在孔子的构想中,天下为人民共有,而执政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政治才干;人人讲求信用,各展其长,不仅能尊老爱幼,善待亲人,也能发散爱心,参加公益,使弱势群体得到安抚。如此则邻里和睦,社会安宁,国家大治。大同世界的政治图景蕴含了民主公正的法治秩序、和谐友爱的社会关系、诚信敬业的个人品质等,是超越时空的人类文明共同追寻并努力实践的治理目标。 以孔子为代表的思想家高度关注“人事”,知晓“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因此,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形成了一条以民为本的“敬鬼神而远之”的现实主义道路。在法律起源上,皋陶造律广为流传。皋陶是舜帝时的司法官,他在审案时,从案例中总结普遍性经验,再转化为法律内容,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从实际出发的传统。在法律原则上,法律公开、法令统一、立法简明、缘法而治等深入人心。在法律观念上,既隆礼重法,又追求无讼,以德礼预防在先,以法律制裁在后,而又不尚重刑,明确适用法律的目的在于案结事了、民安国治。在法律形式上,以律为核心的诸多法律形式不断发展,令、格、式、典、敕、例在不同时代调整着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各种法律关系,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的法律体系日渐成熟。在法律内容上,捍卫道德伦理、维护公平正义、重视农业生产、矜恤弱势群体成为立法不可或缺的要素。通过立法,综合发挥法律的惩治与教育功能,在化民成俗、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凡此种种,都说明中国古代对良法善治的追求建立在治国理政和生产生活实际的基础之上,这一价值追求具有跨越时空的历史影响力和穿透力。 中华法系以良法促善治的多维图景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制定良法方面,中华法系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勾勒出良法善治层次分明而又和谐统一的整体样态。 (一)立严整统一之法,促国家富强之治。内容科学、结构整齐、系统完备的立法,既是卓越法律思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集中呈现,也是实现富国强兵、天下大治的有力支撑。历史上繁荣昌盛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等,都有良好的立法作为依托。尤其是唐律奠定了大唐盛世的法律基石,维持了长期鼎盛局面。唐律的代表《唐律疏议》在中国法制史上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立法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唐律疏议》具有许多亮点:一是内容完整,覆盖全面。《唐律疏议》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涵盖多个领域的法律关系,对当时社会生活进行了全景式规范。二是结构严整,自成体系。《唐律疏议》有序,有正文;有总则,有分则。500余条规定有序排列,形成了一个科学体系。三是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唐律疏议》内容设计合理,以刑名法例为首,实体内容居中,诉讼程序置后,做到了实体法、程序法相统一。 作为盛世之法,《唐律疏议》不啻为一部治国理政法律智慧的集大成之作,在促使唐代综合国力极大提升的同时,也成为各国竞相效仿的典范。如日本、越南等国纷纷效仿唐代,建立本国法制,加速了东亚地区的政治开化与法制进步。 (二)立循变协时之法,促社会和谐之治。法律贵在稳定,方能取信于民,显其权威。时势的演进,往往带来法律关系的变化,固定的法律条文需要及时修订,才能保证其适用性和影响力。早在《尚书·吕刑》中,便有“刑罚世轻世重”的记载。《周礼·秋官司寇·大司寇》提出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韩非在概括法治发展规律时进一步指出:“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这说明法律是与时俱进的,只有根据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条文内容,法律才是有生命力的良法。为了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历代开明统治者均强调在制定法律时从法制历史的成败得失中汲取经验教训,使新立之法成为治世之良法。明太祖朱元璋在权衡之后,决定以唐律为蓝本进行修律,不仅邀请儒臣和刑官每天讲解二十条唐律律文,而且不厌其烦地讨论律文的质量,使之成为确保新律条文轻重适当的参照。 (三)立明礼弘德之法,促百姓安宁之治。我国传统社会治理主张“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该宗旨经历了历史锤炼,体现出中华民族珍贵的理性思维,成为一道颠扑不破、历久弥新的“铁律”。《易经·系辞》称,天地之大德曰生。百姓的幸福首先是生存无忧、生活有序。古代刑罚的目的,并不在于简单的惩治犯罪,更在于教育罪犯及世人,使人明德礼、近良善、远罪恶。以民为本,重民、爱民,要以法巩固教化、宣扬道德。因此,历代立法,无论谋篇布局,还是内容设计,都显示出对德礼的推崇和贯彻。《唐律疏议》开篇便宣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这既是贯穿唐律始终的基本原则,也是对德法互补、共同为治方略的呼应。 为了明礼弘德,裨益百姓,历代立法设计了许多饶有特色的制度。例如,维护孝道的存留养亲制度。该制度以亲情来教化和改造犯人,强化了亲情伦理,凸显了法律对德礼的重视。此外,历代立法中常有矜恤老幼、宽宥残疾、重惜民命的规定,这些内容承载了传统的德礼观念,彰显人本主义的光辉,使法律在德礼的基础上更好地肩负起重视民生的职责,在实现百姓安宁、促进群体和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古代实现良法善治的制度保障 以良法促善治,前提在于制定良法,关键在于依靠贤吏实施法律。为了制定良法,塑造贤吏,历代进行了多方面有益探索。 (一)不断成熟的立法机制。成文法公布以后,我国古代逐步形成了法典化传统。从战国时期的《法经》直至清代的《大清律例》,成文法典不绝如缕,尤其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疏议》,是承上启下的重要法典,它标志着中华法系的立法机制臻于成熟。首先,《唐律疏议》贯穿了于礼以为出入、德法互补、立法宽简、法须稳定等指导思想,反映出先进理念对立法的引领。其次,立法活动受到统治者高度重视,《唐律疏议》在《永徽律》基础上形成,而《永徽律》及此前的《武德律》《贞观律》均由皇帝直接推动并由一批能臣干吏编纂完成。再次,形成了律疏一体的法典结构,代表了律学的重要成就。《唐律疏议》是秦汉魏晋以来律学的集大成者,对律文的解释、律意的阐明、内涵的剖析、源流的考证等,均呈现出律学家在法律研究方面的杰出智慧。 尽管我国古代长期以成文法典为主导,但并不排斥判例、习惯法等法律渊源。秦汉就有运用判例的活动,唐宋时期的《龙筋凤髓判》《名公书判清明集》等,无论拟判还是实际判例,均强调司法经验的总结提炼,重视情理法的统一。至明清两代,判例汇编进入高峰,律学家对判例、条例的研究直接推动了立法的改善。清代律学家薛允升的《读例存疑》受到时人的高度评价。 (二)治吏为要的法制建设。在中国传统的政治结构中,官吏是实现良法与善治的重要力量。历代为了拔擢良吏,罢黜恶吏,在重视官员的铨选、任用之外,建立并强化了考课和监察制度。考课与监察同为“中国古代职官管理的法律传统”,二者紧密衔接,相辅相成,在澄清吏治、提高官僚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秦汉以后,考课法令持续充实,考核的时限、标准及赏罚政策不断改进。至唐代,考课制度已臻完善,三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亲自考核,其余内外官员由吏部统一负责。清代进一步形成了考核京官的“京察”与考核外官的“大计”制度。 此外,为了提升官员的法律素养,历代均强调官吏法律知识的培养。尤其是明清两代,律典中均规定了“讲读律令”条,要求官吏熟读国家律令,讲明律意,剖决事务。将官吏讲读律令的情况,纳入监察考核范围。 中华法系良法善治资源的创造性转化 中华法系良法善治的传统法律文化资源,不仅有着丰富的内涵和持久的影响力,也为红色法治文化的发展和当前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法文化支持。 (一)重视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是法治进步的重要动力。中华法系的发展轨迹表明,中国古代历史经历了一个因革损益、继往开来的过程。历史上的著名盛世,无一不是在充分吸收治国理政经验、总结法败国乱教训、结合新的时代需要的基础上进行改革而诞生的。中国历史上治国理政的优秀文化,同样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红色政权的动力源泉之一。为人民服务和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根本宗旨和工作路线,同中华法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等思想一脉相承。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充分运用政策、法律、道德等手段,瞄准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破解阻碍革命进程和人民安定的现实问题,经过多年综合治理,取得突出成效。 在红色法治的探索进程中,高度重视重大案件的审理,尤其重视有效裁判对干部素养的塑造。延安时期的黄克功案就蕴涵了从严治党的理念,体现了民主法治和人权保障精神。此后,各级党员干部均以自觉遵循党的政策、厉行红色政权的法律政令为风尚。 (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促进社会主义良法善治。检察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良法善治的有力支撑。检察机关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要把握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任务与首要任务,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智慧,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首先,聚焦办案主业。依法办案,最能释放良法的效能。针对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坚持问题导向,本着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治理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注意总结案件产生、发展的规律,从个案研究和类案分析中发现法律和制度漏洞,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出台法律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形成良法指导司法、司法反哺立法的良性机制。其次,发挥监督主责。实践证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越好,人民检察事业就发展得越好。检察机关应继续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推进各项监督,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再次,彰显服务本色。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案件,不仅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检察事业为民、便民、利民的体现。应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标本兼治。最后,把握平安主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力量。对百姓而言,案结事了,诉愿得偿,生活恢复平稳安康、和谐有序,是数千年积淀的民族心理;对检察机关而言,秉公任事,依法办案,推动形成清风正气、良法善治,是检察履职的应尽之责。检察机关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平安和谐贡献力量。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副教授。文章详见《人民检察》2023年第8期。)
2023-05-08赵馥洁:尊德性 道问学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陆航 通讯员李志瑾)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走进绿树婆娑的北京大学校园,在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专门就“价值观”同青年学子进行交流。习近平总书记用“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的生动比喻,来形容青年养成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性。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 文化自信是文化主体在对自己民族文化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所确立的对自己民族文化优势的坚定信任,对自己民族文化生命力的坚实信念,以及对自己民族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光明前景的坚强信心。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是中华民族发展、前进和强盛的最深厚的精神力量。五四青年节之际,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走进西北政法大学,采访系统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价值理论的赵馥洁先生。赵馥洁先生1964年7月于西北政法学院哲学系毕业后留校,从事哲学教学。曾先后在西北政法学院和陕西师范大学任教。从1979年4月至今,一直在西北政法大学从事中国哲学和传统文化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50年。在对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中,赵馥洁从“价值原理”“学派取向”“范畴系列”“价值思维”四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究。他提出,中国传统哲学本质上是价值哲学,从而把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质特征概括为:自然与人伦合一、知识与道德融合、宇宙法则与治世规范统一、必然原理与应然判断贯通。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的代表著作《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是一部有重要意义的学术专著,请问您为什么要从价值论的角度研究中国传统哲学? 赵馥洁: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实践的要求和真理标准讨论的深化,价值哲学研究在我国兴起。学术界发表了许多探讨价值文章和著作。 特别是北大中国哲学史专家张岱年先生发表了《中国古典哲学的价值论》(《学术研究》1985年第7期)、《中国哲学对于人生价值的思想》(《中国哲学史研究》1987年第1期)等论文。张岱年先生提出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价值论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并在在文章中,指出了中国古代有哪些主要的价值范畴。我受了这些文章和著作的启发,特别是张岱年先生的论文的直接启发,开始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价值论问题。通过研究,我觉得的价值问题是中国哲学里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是以往的中哲史研究,未对这些思想予以关注,没有被重点开拓,从此我就明确地把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 我发表的第一篇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的文章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价值观》。该文是为1987年11月在西安召开的“价值论与价值观念变革”学术研讨会提供的论文,会后收录于《价值和价值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中。之后,我相继发表了《价值论是儒家哲学的核心》(《哲学动态》1988年第8期)、《儒家哲学的价值论》(《人文杂志》1988年第3期) 、《儒家的价值目标论》(《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8年第3期)、《论<易传>的价值观》(《人文杂志》1989年第6期)等论文,展开了系统的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的研究。1989年我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研究》,获准后了于1991年完成。《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就是这一课题的最终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提出西方哲学重视对价值原理问题的讨论,而中国哲学关注的是人应该追求什么样的价值。比较而言,为什么会形成这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或体系?它们的意义何在?彼此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 赵馥洁:我在《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中提出价值理论基本上包括两个层次(或两个部分)。一是价值原理,或叫价值的原理论,它探讨价值的本质、特性:分类:评价等一般性问题,重在解答人们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的多种多样价值的共同本质问题;二是价值规范理论,它研究人应该追求什么样的价值,在面临着许多价值对象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人应该作出什么样的具体选择。 西方哲学比较重视的是价值原理问题的讨论,而中国哲学则不太关注价值原理,而是关注价值规范,也就是说,不重视讨论价值是什么,重在讨论怎样才有价值,重视现实生活中人的价值活动。以此而论,中国传统哲学的价值论,原理论部分相对薄弱,而规范理论部分却十分丰富。 虽然,“可欲之谓善”、“不全不粹之不足为美”、“富有之谓大业,曰新之谓盛德”、“和为贵”等命题,都是对价值的一般本质的规定,在价值分类、价值评价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深湛的论点;对主体需要也有比较深入的探讨。但从总体上看,哲学家们的主要注意力似乎并不在此,而是着重论述在现实生活中人应该追求什么才有意义,应该怎样生活才有价值。因之,提出了如义利、德力、义生、德智、理欲、公私、群己、天人、真善美等等价值规范,进行分析、比较,确定选择方向。 重视价值规范这种现象与整个中国哲学不太着力于形而上学的抽象思考,而特别关注现实生活实际问题这种致思趋向有关。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曾提出中华民族价值观的演变呈现出三大特征,即:①价值观念演变的基点始终以人自身的价值为本位;②价值观的演变是以提高人的精神素质为主题,忽视物质财富、自然知识和科学技术等价值;③价值观念演变的结果是维护了中华民族的群体凝聚力、维系了我们民族的生命力。当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您认为,我们民族价值观的演变会不会出现新的时代特征? 赵馥洁:价值观念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以人们的利益和需要为依据的,而人们的利益和需要,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所以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的演变遵循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普遍的历史规律。同时,上层建筑内部其他因素的变化对价值观念也有影响。 价值观集中表现着主体对客体的主导和支配能力,即集中表现着人的主体性,价值观念的演变其实质是民族主体性的演变。中华民族的主体性在历史上经过了一个由强到弱再由弱到强的演变过程,宋以前是强化过程,宋至清是弱化过程,辛亥革命以后是复兴过程,并逐渐趋于强化。在这一历程中,中华民族价值观演变所表现主要特征是: 1.价值观念演变的基点始终以人自身的价值为本位。中华民族不执迷于宗教的彼岸价值,也不执着于物的价值。价值观演变历程上的每个环节都可视为对人的价值的某一侧面的探求和弘扬。因此中国人在近代以前没有发生过人的价值的失落。 2.价值观的演变的主题基本上是以提高人的精神素质特别是道德素质为主题,忽视物质财富价值、自然知识价值和科学技术价值。 3.价值观念演变的结果是维护了中华民族的群体凝聚和民族生命力的维系。使民族永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其命维新”。 价值观念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的演变遵循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普遍的历史规律。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推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当前,我们的历史任务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民族价值观必然会随着社会进步、历史发展,出现新的时代特征。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的必然原理与应然判断相融通的特征,具体指什么? 赵馥洁:认识中国传统哲学的特征是文化自觉的内在要求,自五四以来,中国传统哲学之特质,许多学者都有论述,我通过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的研究,也形成了对中国传统哲学特质的新看法。我先后在《光明日报》《人文杂志》等报刊发表多篇文章阐述这些观点,有的还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我的观点概括而言就是:中国传统哲学本质上是价值哲学。“必然”原理与“应然”原则相融通乃是中国传统哲学之基本特质。所谓“必然”原理指探讨存在本质、发展趋势、客观过程、必然规律的哲学理论,包括本体论、历史观、认识论、人性论等理论领域;所谓“应然”原则指论述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价值目标、价值理想的哲学思想。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这两方面的内容是相融合相贯通的。 “必然”(包括“实然”)原理与“应然”原则融会贯通,既是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提问方式,也是其理论建构的范式。与西方哲学的异隔性、分析性思维方式不同,中国哲学理论思维的突出特征是融合性、贯通性。无论是建构本体沦、认识论、历史观、人生论,还是建构其它哲学理论,都将其与价值论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也就是将“应然”的原则贯注于“必然”原理之各个论域,使价值与本体、价值与历史、价值与人生、价值与认识相融通。 一、本体存在与价值境界的融通 二、历史规律与价值追求的融通 三、认识过程与价值意蕴的融通 四、自然生命与道德价值的融通 上述中国传统哲学中对于价值与本体、价值与历史、价值与认识、价值与生命相互关系的理论表明,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的理论思维,乃是一种典型的融通性思维。正由于这 几个方面的融通,决定了中国古代的价值类型 论中,也体现着各类型间相互蕴含、相互融通 的观点。儒家以善统真、美,凡是善的价值即是 真的、美的;道家以真统善、美,凡是真的价值即是善的、美的。虽然,儒家祟善,道家贵真,价值取向不同,但其融通真、善、美的思维路径则是相同的。所以说,“必然”原理与“应然”原则融通,乃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特质。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对我们认知自我、认识社会、了解世界有哪些现实的指导意义? 赵馥洁:中国传统哲学这种“必然”与“应然”相融通融的特质有着其产生的深刻根源,它所蕴涵的思维经验和哲学智慧,至今仍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中国传统哲学“必然”与“应然”相融通特征的突出优点是克服了价值与事实、“实然”与“应然”相割裂相对立的思维方式。中国古代的多数哲人,几乎都赋予客观事实以价值意义,都赋予事实判断以价值含义。他们融通价值与事实的方法主要是将主体人的价值意识和价值因素如情感、意志、信念、理想、德性、情操、美感等等直接投射到客观事物之上,从而使主体与客体融合为一。如果说,西方哲学中的一些哲学家,是在承认事实客观性和肯定价值主观性的支点上将价值与事实分离开来的话,那么与西方哲学的异隔性、分析性思维方式不同,中国哲学在把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 的基点上将价值和事实相融合相贯通。中国传统哲学中没有“由事实判断推不出价值判断”的所谓“休谟问题”! 二、中国传统哲学“必然”与“应然”相融通的重大意义是形成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人本宗旨。中国哲学没有孤立的宇宙本体探索,没有单纯的客观知识追求,也没有“怪力乱神”的宗教旨趣,实现人的价值是它的最高宗旨。其本体论并非以宇宙的本质为认识的根本目标,而是借“天道”以明“人道”;其认识论并非以认识的来源和规律为探讨的最终归宿,而是借“知行”以说“道德”;其方法论并非以世界的运动过程和规律为研究的至上兴趣,而是借“阴阳”以言“治平”;其历史观也并非以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思考的终极意义,而是借“理势”以论“至治”。 三、中国传统哲学“必然”与“应然”相融通的重要作用是锻铸了中国哲学的实践性品格。中国哲学形上之道、抽象之理、玄远之思等“必然”原理,固然都有其相对独立的内容和意义,但归根结底最终都服务于实现“应然”原则的实践活动。《易传?系辞上》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形上的必然之道意义在于,指导人的“继之”、“成之”的实践活动,而实践活动的目的即是实现应然之“善”。这种“继道为善”“成道为性”的理念,乃是中国哲学的突出优势。所以可以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乃是“必然”原理与“应然”原则相融通的经典命题。 中国传统哲学价值思维的融通性特征的最大的缺陷是将价值泛化,以“应然”遮蔽“实然”。即以价值存在掩盖客观事实甚至取代客观事实,以价值评价制约事实认知甚至代替事实认知。然而,这种价值思维的突出优势是追求价值与事实、“应然”与“实然”的统一。 中国社会科学网:作为张载及其“关学”研究的集大成者,请您结合“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价值内涵,谈谈您对当下大学教育的认识?对大学生自身价值定位的建议? 赵馥洁:在张载关学系统而丰厚的精神体系中, “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 为往圣继绝学, 为万世开太平”的崇高使命意识是其纲领,“民胞物与”的宏伟价值理想是其核心。张载就是这样一位自觉实践着自己哲学使命和认真建构了自己哲学体系的真正哲学家。 一、所谓“为天地立心”, “人之心”就是“天地之心”。既然如此, 那么,“为天地立心”…的实质就是“立人”——“立人心”。 立人之心就是开发人的智慧, 升华人的道德, 使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达到与宇宙法则 (“天理”) 相统一的精神境界。从而使人成为天地之心。 二、所谓“为生民立命”, 就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做人的行为准则和人生价值目标。给人一个“安身立命之地”,就是说,可以给人一种精神境界, 人可以在其中“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 三、所谓“为往圣继绝学”,就是继承和发扬被异端思想所中衰了、中断了的儒家学说的基本精神。 四、所谓“为万世开太平”,就是为社会指出前进的方向,为人类指明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途径。 总之,“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 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名言,其含义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正确世界观,为民众确立合理人生观,为民族建立承传不绝的道统——文化观,为社会绘制万世太平蓝图——社会观。 “横渠四句”作为张载自觉的崇高哲学使命,也可以说是知识分子的共同使命和担当,至今对我们仍有深刻启示。 1.一个哲学工作者、一个理论工作者应具有优良素质,应肩负崇高使命。 2.一个知识分子应该有所担当,应该负使命,尽责任。 3.一个人应该有“人之为人”的高度自觉。 4.大学生应该有人之为人的高度自觉,应该有自觉的使命意识,应该有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的担当精神。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以传统格律诗的方式,对《庄子》进行了深刻、透彻、新颖的诠释,完成了《诗感庄子》这一极富哲学意蕴的诗集。请您谈谈对古体诗歌创作的感悟? 赵馥洁:自童年时,先君以《千家诗》启蒙以来,至今逾七十年。七十年间,与诗结缘,未尝一日离也。每于学业学术之暇,常耽于学诗学词之乐。 人以诗言志、抒情、说理,实乃人内在精神生命之感发也;人对诗之阅读、吟诵,写作,皆是诗对人内心世界之美化也。诗以人而提升境界,人以诗而美化精神。人创作诗,诗美化人,双向互动,循环往复,使人生与诗境共趋于真善美也。 静致斋诗稿乃余平生诗作之汇编也。所选之诗,其题材或绘人世之景、人间之态,或叙人物之品、人际之谊,或抒人伦之情、人生之感,其主题有对祖国大好河山的鉴赏,有对古代哲人精神境界的赞美,有对学术著作的题咏,有对学界交游的述怀,有对亲情友情的抒发,更有对人生形上姿态的追求。故七十多年来,其学其行,其游其遇,其情其志,其感其悟,皆在诗中有所吟咏。 诗感庄子是以中国传统诗的七律体式,感悟《庄子》一书的思想、观念和意境的组诗。是我于2008年3月至9月期间创作的,当时我因研究中国哲学史的需要而重读《庄子》,当我读到《天下篇》中庄子说他的思想不能用“庄语”---庄重而严肃的语言表达时,忽然悟到,庄子认为自己的哲学思想是超越逻辑语言的“思”,而这种“思”正是“诗思”“诗意”。于是就决定用诗来诠释、表达庄子的哲学。这正是我在《跋诗》中写的“庄语已难明道意,精华最好入诗弦”。大约用了半年多的时间,从阅读、构思,到写作、修改,我完成了这组诗的创作。“诗感庄子”组诗共35首,第一首为序诗,最后一首为跋诗。其间按庄子一书的目次顺序,每篇用一首诗感悟、诠释。全书33篇,写诗33首。这些诗力求用独特的方式、诗的语言,表达庄子的哲学思想。 中国社会科学网:请您谈谈自己的求学与治学经历。 赵馥洁:我1964年7月于西北政法大学哲学系毕业后留校,从事哲学教学。曾先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任教。从1979年4月至今,一直在西北政法大学从事中国哲学和传统文化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我从事哲学教学与研究工作近50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年前,主要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和研究;第二阶段是在1980年以后,转为从事中国哲学义的教学和研究。 我大半辈子就是读书、教书、写书,是一个典型的读书人。做学问必须平心静气,独立地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治学必须耐得寂寞。我在《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增订本后记中曾经说过:“学问乃寂寞之道,著书属寂寞之业。平生治学,创获无多;多年著述,乏善可陈,唯有一点,差可自许,聊以自慰,曰:耐得寂寞。” 我认为“寂寞之道”包含了三个要素,即静心、平心和乐心。人思考时心态要安,心情要静,才能思维。所谓“平心”就是要以平淡的态度看待名利和功利。而“乐心”是一个人处世的最高境界。我认为,一个人自己能够心态快乐,那就是学术研究当中寂寞之道的重要内涵。乐在其中,一个人才不会屈于任何外物,才不会受外在利益的诱惑,从而自得其乐。我们的学术研究成果如果能体现人类的一种真善美的价值,那么这样的成果当然有社会意义。把人类的事业与自己的人生价值统一起来,这样才能保持一种静心、平心和乐心。
2023-05-052022年法学教育大事回眸 编者按:2023年2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对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指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就法学教育界而言,刚刚过去的2022年绝对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发生了不少对法治社会、法学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让我们一起跟着王健教授回眸2022年法学教育的大事件,体会法学教育的重大变化,把握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和前沿。 一、法学界积极开展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研究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这是继提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目标之后,中央对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作出的又一重大论断,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发展都具有重大启发和指导意义。法学界围绕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问题立即展开热烈讨论。 2022年6月30日,《法学研究》编辑部在线举办了“法学期刊发展与‘三大体系’建设”研讨会。中宣部社科工作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期刊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20多家期刊代表,围绕如何在“三大体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法学期刊的作用进行交流研讨,凝聚共识。 2022年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高端学术论坛。教育部、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中央党校和全国主要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以线上线下方式,围绕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建构中国自主的基础法学、部门法学、交叉学科的知识体系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以“加快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为题,在华东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研讨会上对此作了全面阐释,指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的伟大工程,也是法学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通过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国法学将实现从西方理论的“搬运工”,到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的根本转变,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他号召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把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努力构建自主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用这一体系教书育人,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中央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于成效。自2018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法学家》杂志社已就法学“三大体系”建设连续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刊出系列专题论文。2023年将赓续其事,以“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和法治体系”为主题继续征稿和研讨。征稿和研讨的重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法学解读,构建自主性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法治体系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关系,具体法制移植、国外学说引进与法治体系建构的本土性,当代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与法治体系的具体契合度审视,中国法学知识生产中的“特色学说”与“普遍学理”之间的关系,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和法治体系的具体建构等。这些都是当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大理论研究课题。目前对于该主题已发表的宣传和阐释性文章不可谓少,但在具体某个学科领域深入的实证性研究和基于本国学术经验的提炼总结性的作品还明显不足。有鉴于此,《法学家》杂志社的征稿启事特别强调“倡导结合法学各个子学科、领域中的具体问题和知识脉络进行言之有物的深入讨论,而非泛泛而谈”,为该主题深入研究指明了方向。 二、法学界成功举办年度法学教育“两会”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前者简称教指委,后者简称研究会,合称“两会”)举行一年一度的工作会议和学术研讨会,是中国法学教育界坚持了二十多年的一个传统。2022年年会以在线方式进行。承办者辽宁大学法学院提供了充足的腾讯会议服务系统,自12月16日至18日,连续举行了教指委年度工作会议、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学术论坛、诊所法律教育年会和“诊所法律教育中国化”论坛、模拟法庭教学年会“模拟法庭实践与创新”论坛,在因疫情影响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成功举办了本次年会,大约40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本年度“两会”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法学教育”。在开幕式环节,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成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王新清、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分别代表各方面致辞。王新清代表教指委表示,教指委将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重做好法学核心课程教学要点编制、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以团队建设和数字化转化方式推进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并形成课程思政教学指南,以及通过课程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水平四方面工作。张文显会长作为党的二十大代表,在致辞中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等原创性重大理论,强调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法学界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其中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创新和战略部署,以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引领法学教育现代化。张文显就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作了报告,对未来一年工作进行了规划和部署。致辞之后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报告,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副会长卓泽渊先后主持了第一、第二两个环节的主题报告,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依次作了主题报告。 本次年会设四个分论坛,分别探讨四个议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学教育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衔接;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114位专家作了发言。论坛闭幕式,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对年会作了全面总结。本年度“两会”召开时,正值全国上下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年会论坛主题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设计依据。这可谓是法学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此外,全国许多法学院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贯彻落实活动,如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的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等研讨会。 三、全国各地制定本地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方案 近十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据此相继出台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这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在中央总体规划指导下统筹本地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对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成为法治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这在我国地方法治建设史上前所未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的这些文件在遵循中央统一要求前提下,结合各自具体实际明确了2021年至2025年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措施和组织实施保障,对各项任务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政府各主要组成部门、地方人大法工委、法院和检察院以及法学会、律协、党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等众多部门。 各地的方案措施各具特色。《陕西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举措》围绕陕西省法治人才培养总体要求,提出了培养方向和途径、培养领域、保障机制、组织实施等40项措施任务,强调“六要”和“六兼容”的法治人才培养方向和培养途径,即政治站位要高、专业本领要硬、为民情怀要深、创新意识要强、职业品格要正、国际视野要广,理念上的家国情怀与专业素养兼容、培养目标上的知行兼容、培养规划上的综合与专项兼容、培养模式上的守正与创新兼容、培养机制上的开放与多样兼容、培养评价上的供需兼容。《辽宁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针对全省基层法治人才力量相对薄弱、高层次法治人才匮乏等问题,从总体要求、培养方向、高校培养、在职培养、重点领域培养、完善机制、组织实施7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争取到2025年构建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辽宁特点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实现法治人才规模总体适度、结构趋于合理、素质明显提高、活力充分释放的目标。 总的来看,首先,各地方案措施的制定出台,首次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对于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两级安排部署,这两者之间以及其与法学院校不同隶属关系之间如何进行统筹协调,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其次,无论中央还是地方,这些规划举措的实施,突出体现了法治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的全方位、各领域概念,即法治人才培养不能像传统观念上只是教育和法治部门的工作,而是涉及党和政府的许多组成部门,在实际推进中要求各个部门的参与、协调和支持,其关键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如何加强统筹协调和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最后,各地出台的方案措施都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和法学研究的新精神和新要求,这对地处不同地方的法学院校的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同时也要看到,这是各地法学院校扩大办学资源、破解发展瓶颈和难题、加快创新发展的重大机遇。 四、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正式建立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工作任务。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对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中办发厅字〔2015〕25号)对这项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和要求。根据这个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于2022年2月28日印发了《对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司发〔20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正式建立。 《指导意见》明确职前培训要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标准、强化能力训练、加强分类指导等原则,按照“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先选后训”“谁选谁训”的要求,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法律职业岗位、不同地区人才需求差异和法律职业用人部门需要等因素,坚持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有序有效组织实施职前培训工作,提高职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的目标是使参训人员达到从事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初任标准。培训对象是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以及拟申请执业律师和公证员的人员。培训方式包括集中教学、岗位实习与综合训练两个环节。集中教学环节主要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知识培训。在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阶段则采取教学练战一体化方式,在实务导师指导下参与审判、检察、辩护、公证、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培训时长通常为一年,最后经过实质性业务考核鉴定。职前培训的组织管理,由统一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职前培训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或者有关行业自律组织,具体实施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还规定了加强培训的组织保障和组织领导等内容。 职前培训是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前培训制度的建立,完善了我国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为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供了基础性制度保障。作为法学院校毕业生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之后和进入法律职业人员队伍之前进行职业能力培养的一个必经环节,职前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有关要求,无疑对法学教育有着直接影响。学校教育和职前培训之间各自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分担,应当成为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实务专家共同关注和协同应对的一个新课题。 五、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发布 2022年9月13日,学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新的学科专业目录和目录管理办法,即《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学位〔2022〕15号)。这是我国自施行学位制度以来,继1983年版、1990年版、1997年版和2011年版之后颁行的第五个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新版目录在法学门类下新设了“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两个可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一级学科;新设“知识产权”和“国际事务”两个硕士专业学位;将原有的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两个专业学位分别提高到了专业博士层次,即增设了法律博士、社会工作博士;在交叉学科门类下设置了可授予法学学位的“国家安全学”“区域国别学”两个一级学科。新版目录增设的法学新学科新专业,比较充分地反映了新时代法学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发展成就,积极回应了学科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的需要。新版目录还首次采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合编体例,一改过去专业学位目录只是作为学术学位目录配属附件的做法,真正实现了两者在学科专业目录体系中的地位平等。新版目录管理办法对于在已有相应学位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以及在现有目录之外如何设置新学科新专业等方面,也都做了较以往更为宽松合理的规定,使发展学科专业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这些规定对于探索解决国际法学的一级学科设置问题,也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可行路径。 学科专业目录是人为创制的知识分类表,又反过来影响和约束人们生产、传播和运用知识的方式。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变化,对于形塑学科专业所需各项资源要素的配置方式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新版目录的颁行,必将为法学院校在重点学科建设方面带来新变化。 六、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实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2022年3月31日,司法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发布《对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2〕16号),计划到2025年,建立起与国际通行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遴选1000名高端领军人才、培训1000名职业进阶人才、培养1000名青年后备人才,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 司法和教育行政部门在2021年联合实施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教研司〔2021〕1号)的基础上,2022年7月再次联合设立,并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了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教研厅函〔2022〕5号)。根据全国各区域对国际仲裁需求情况,该项目在北京、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武汉、重庆、广州、深圳、厦门、西安11个城市进行布局,由专业师资和学科专业平台条件较好、年招收法律硕士规模在百人以上的20所法学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承担培养任务,计划在2023年至2025年招收培养不少于1000名国际仲裁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按照培养计划,国际仲裁专业方向的法律硕士,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类本科背景,修业三年,其中课程学习51学分,主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专业外语、法律职业伦理、国际公法原理与实务、国际私法原理与实务、国际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国际仲裁原理与实务、国际商事规则、国际商事调解、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及若干专题课程;实践教学与实训19学分,主要进行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检索、模拟国际商事仲裁、法律谈判和专业实习等训练;最后是5学分的学位论文写作,完成一篇2万字以上的学位论文,形式包括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完成全部学程需75学分。 培养方式上重实习实训,鼓励参加国际仲裁培训,鼓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法律硕士(涉外律师)项目一样,该项目特别强调法学院校与仲裁实务部门的联合培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武汉、重庆、成都、南京、杭州、西安、青岛、海南、大连、长春、哈尔滨仲裁委共20个机构参与了该项培养计划。这些仲裁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与法学院校共同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共同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供充足的仲裁实务训练资源。 总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专项工作,以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储备一批涉外仲裁后备人才,是我国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现实需要,是当前推进我国法学教育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一个重要举措。 七、中国政法大学等政法院校举行校庆系列纪念活动 2022年,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迎来建校70周年,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迎来建校85周年,这些高校在这一年里都隆重举行了系列纪念活动,回顾走过的路,探索未来发展之路。 四五月间,中国政法大学连续密集举办了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治人才培养论坛、数字时代法学教育变革世界法学家高端论坛、“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法学期刊的创新与发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研讨会等一系列重大学术活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探讨法学教育如何应对互联网及数字技术带来的网络化、数据化、人工智能化等挑战,加强法学三大体系建设,涉外法治人才的目标定位、培养模式与创新、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比较与借鉴等热点话题。学校还出版了《七秩辉煌:中国政法大学校史1952—2022》《法大凝眸:老照片背后的故事》《法大记忆:70年变迁档案选编》《法大群英:参与共和国立法的法大人》升级版,以及《诗情法意》《守望法大》《法大人物》《媒体法大》《吾爱吾师》《政法往事》《法大爱情》等70周年校庆校史系列丛书,多维度、全方位展现法大70年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 华东政法大学举办了建校70周年大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法学教育”主题研讨会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梳理建校70年发展成果和重要经验,聚焦新时代法学教育的发展蓝图和法治人才培养方向,绘制一流政法大学发展定位建设任务和实现路径。编纂出版了《华东政法大学志》,前校长何勤华教授出版了《华政的故事》。 中国人民大学先后举办了庆祝建校85周年“中国红色法学教育传统与当代法治人才培养”论坛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高端论坛等校庆系列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了建校85周年大会暨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会等系列活动。此外,山西大学法学院举办了建校120周年法学论坛,探讨一流学科建设与法学学科发展。上海交大法学院举行了建院20周年院庆大会和“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分别探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律专业博士培养、新文科视域下的数字法学与学科交叉、新时代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等议题。 法学院校重大庆祝纪念活动的举办,表明了中国法学教育界对自身发展历史的尊重,也表达了对法学事业未来发展的美好期待。 八、法学院校积极申报2022年教学成果奖 教学成果奖是我国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可授予的最高奖,分学段和类别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奖励等次,自1989年创办以来每四年评选一次。2022年的申报评选中,许多法学院校积极申报,目前已公示了11项本科类教学成果和8项研究生教育类成果,计有西南政法大学的“精准服务国家战略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西政实践”“以民商法精品一流课程‘六准’深度融合助推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践”“‘一轴四轮双驱’:商法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法学教育从司法面向到社会面向转型,推动法治人才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中国人民大学的“国家急需法学交叉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以区块链与数字经济为例”“思政铸魂、知识扩容、内外融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课程体系改革”;中国政法大学的“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甘肃政法大学的“‘一校两院’协同培养汉藏双语法治人才综合改革与实践研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涉外法治领域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辽宁大学的“卓越法治人才‘四协’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卓越法治人才‘五育一体’协同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上海政法学院的“聚焦中国上合基地国家战略任务,打造二维一体涉外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西北政法大学的“基于‘枫桥经验’研究的法科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天津大学的“铸魂立根聚力赋能:‘五新一体’的天津大学新法科建设”;江汉大学的“一体两翼、协同赋能:诊所式卓越基层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山西师范大学的“‘教育政策与法律’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研究”;黑龙江大学的“地方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四川警察学院、公安部藏区研究所的“服务国家安全战略的涉藏警务硕士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教学成果的总结凝练有着严格的形式要求,在内容上强调教学方案的方向性、先进性、导向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形式上要求规范性和完整性,成果必须是能够切实反映较高教学水平并提高教学质量,取得显著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教育教学方案,有实际运用和推广价值,能够在教学理论和实践上改进、提升、创新。 九、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束,法学学科水平总体状况有进有退、进多退少 学科评估是学科水平评估的简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评价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整体水平高低的一项专门活动。虽然本质上不同于具有行政强制性质的学位点合格评估,但它对博士点或硕士点的学术声誉,特别是学科资源分配方案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学位中心先后于2004年、2009年、2012年、2017年完成了四轮评估,第一轮评估有23个法学学科参评,第二轮47个、第三轮86个、第四轮144个。前三轮评估结果以百分制呈现,第四轮评估改以分档方式,即按得分将排名在前70%的学科分9档,将9档分为ABC三类,每类再细分为上中下三个位次,总体形成水平高低10个等次的学科体系。学位中心在努力扩大参评范围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程序以及有关数据的采集、公示、核查与声誉调查、结果计算、结果发布等技术手段,每次均公开评估结果。 第五轮评估自2020年11月启动,2022年结束并向各参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根据学位中心公布的《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和参评邀请函(学位中心〔2020〕43号、44号),这次评估以聚焦立德树人、突出诊断功能、强化分类评价、彰显中国特色为基本原则,强调过程评价和用人单位评价,评估方案力矫“五唯”顽疾,在落实中央对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方面采取了许多实质性改进措施。 评估的参评范围是目前凡有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学科(不含军事和公安类以及“特需”项目博士点、硕士点),是否参评遵循自愿原则,评估目标是对学科在2016年至2020年间的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状态进行诊断式评价。全国七成以上的法学博士点和硕士点参加了评估(截至2021年年底法学硕士授权点220个),评估结果呈现方式类同第四轮,即分四档十个等次。从参评单位的一般反映看,本轮评估的法学学科的总体水平有进有退、进多退少,个别单位的学科有跨越式进步。此次评估结果以定向反馈不再公开的方式处理,终于实现了过去多年来一再强调淡化排名、仅供参评单位自我诊断和以评促建的理想。这是这次评估的一个突出特点。 十、第五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成功举办 2022年9月24日,第五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以在线方式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湘潭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来自乌干达、南非、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塞内加尔等非洲国家10余位大学法学院院长,以及23位中国知名高校法学院院长和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本届论坛以“后疫情时代中非法学教育合作的挑战与机遇”为主题,从中非法律与文化交流合作、数字时代下法学的网络教育、法学教育国际化、区域化合作等多个方面,阐述中非法学教育合作面临的挑战和新的机遇。张文显会长、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校长巴尔纳巴斯·纳万圭(Barnabas Nawangwe)、湘潭大学校长李伯超在论坛开幕式上先后致辞。本次论坛设三个议题,双方与会者分别就中非法学教育交流合作回顾、中非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面临的挑战、中非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合作机遇进行了研讨。湘潭大学顾敏康,意大利巴勒莫大学教授、南非开普敦大学非洲法中心原主任萨尔瓦托·曼库索(Salvatore Mancuso)对论坛作了最后总结。 早在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就举办了“中国-非洲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2013年,习近平主席访问南非,在此背景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创办了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以韩大元为团长的中方16所法学院院长赴开普敦参加了首届论坛。这两次会议是中非自1956年建立外交关系后中国法学界对外交流史上前所未有的创举,结束了中非双方法学领域彼此陌生的状况,开启了中非法学交流合作的大门,为后来的进一步推展和深化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过去十年间,来自中国与非洲各国法学院校的领导和专家就中非之间法学教育的政治背景,法学院校交流合作的现状、问题与新机遇,法学教育交流合作的领域与途径以及合作机制、合作模式,在法学研究领域和法学院课程体系的转型与发展、教学法与训练方式的改进,“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以及疫情形势下法学教育合作的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分享了信息,交流了彼此的经验,为增进了解、交流互鉴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每两年召开一次。本次论坛是第八届部长级会议通过“达喀尔行动计划(2022—2024)”明确列入“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后召开的第一次论坛。论坛将在过去成就的基础上,把中非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达喀尔行动计划”还提出了鼓励和协助中非高校共建中国-非洲法律研究中心和法律人才培训基地的目标和任务。这些都会将中非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习近平主席把中非友好合作精神概括为八个词32个字:真诚友好、平等相待、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主持公道、捍卫正义、顺应时势、开放包容。因此,这不仅是我们推动构建高水平中非命运共同体的根本基础,同时也是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得以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本文系2021年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多学科交融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2021060068)的阶段成果
2023-05-05深入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网西安讯(记者 陆航 通讯员 张佼)法治是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领导和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4月28日,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研讨会。与会学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促进西北地区法学资源共建共享,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行交流与研讨。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书写了精彩的崭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并首次用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深远战略考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如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如何坚持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如何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这些问题成为与会学者研讨的焦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罗智勇在致辞中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根本指针,法学院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理论研究的第一阵地,是国家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第六巡回法庭将与西北政法大学继续坚持“互补共享、共同发展”原则,强调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交流协作,以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开展司法审判实践成果转化和司法课题研究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拓宽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再上台阶。 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学理论工作者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表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建立高水平法学理论体系的高度重视。我们要增强政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优化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理论研究,以研讨会的举办为契机,从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凝聚共识、汲取力量,为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要求、推进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共同谱写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转化,是法学院校的工作重点。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孙国华表示,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使命自觉,在培养传承红色基因、德法兼修、理实并重的时代新人,推动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勇做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等方面勇于担当作为,积极为法治中国建设和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西北政法大学将持续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实践要求,做到思想再统一、任务再聚焦、行动再发力,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再上新台阶。 加强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是政法院校的神圣使命。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提出,我们要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法治建设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和实践成效的研究。要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更好融合,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立足西北实际,开展有组织科研,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寿国,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史玉成,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分别在各自的主题报告中提出,法学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法学理论研究,深入学习把握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经验,教育引导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努力做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2023-05-03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2023年居民体育文化节 4月27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2023年居民体育文化节在社区运动场开幕。 本次活动竞赛项目结合社区各个年龄阶段的人群特点,集趣味性与运动性为一体。居民群众积极热情参与,现场气氛非常活跃,加油声、呐喊声连绵不断,欢笑声此起彼伏。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忙的不亦乐乎,灿烂的微笑充满活力,笑容感染了身边每一个人,所有的参赛选手和观众都沉浸在运动带来的欢乐氛围中。 兑奖处,参赛居民纷纷拿着兑奖积分卡兑换出丰盛的奖品,王阿姨兴奋的说:“这次居民运动会太好了,给社区点个大大的赞”。 活动当天,社区还邀请西安市雁塔区中医医院开展爱心健康义诊活动,为群众健康提供医疗咨询与保障,解答居民的各种疾病问题,对其身体症状进行相关的讲解并给予合理建议,把免费医疗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随着社区体育文化节开幕,年内社区还将举办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丰富社区居民群众的文体生活,增进邻里间情感交流,让居民们感受社区家的温暖和新时代的幸福生活。
2023-04-29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传承马锡五精神 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4月22日,由新京报社与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共同成立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新京报社举行揭幕仪式。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表示,“马锡五是中国司法史上的一面旗帜,他深入群众,一刻也离不开群众的精神,一直鼓舞着中国的法律人。在今天,希望更多人能够传承马锡五精神,发扬马锡五式审判方式,了解先辈们深入群众的务实作风,学习他们推动法治进步的坚定情怀,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摄 立足红色传统,开展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 新京报:西北政法大学诞生于陕北,请简要介绍一下学校创建的过程? 范九利:西北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成立的延安大学,是一所具有深厚红色文化底蕴的高校。1949年,延安大学迁至西安,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承担起为西北地区政权建设培养干部的任务。1953年,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更名为西安政法干部学校。1956年,更名为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成建制调入,组建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成为一所政法类普通高校。1963年,学校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新京报:马锡五审判方式同样诞生于陕甘宁边区,西北政法大学是否对这一传统有更多关注? 范九利:西北政法大学是全国最早开始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的高校之一。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学校就设置专门的研究机构开展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一代代专家学者深耕细作,产出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形成了广泛的学术影响,积淀了优良的学统传承。已故的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杨永华先生是我国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领域的开拓者和主要奠基人,《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诉讼狱政篇)》《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宪法政权组织法篇)》《中国共产党廉政法制史研究》等多部著作,为学界对于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1月,学校成立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旨在深入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司法精神、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继承先辈精神,培育新一代深入群众的法律人 新京报:马锡五审判方式以“深入群众,一刻也不离开群众”而获得广泛赞誉,西北政法大学如何把这种精神融入人才培养中? 范九利:西北政法大学特别着重将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与法学高素质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我们学校系全国首家为法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开设《陕甘宁边区法制史》选修课的高校,2021年底《陕甘宁边区法制史》获批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我校编写了国内首部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教材《陕甘宁边区法制史概论》,2023年教材获得陕西省优秀教材一等奖。比如2023年4月,由我校和陕西省法学会主办,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办的“新时代背景下革命根据地法制史课程教学与教材建设”交流研讨会在我校召开,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政法院校、法学院校革命法制史课程教学与高质量教材建设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新京报:此次西北政法大学和新京报共建“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你希望基地发挥怎样的作用? 范九利:一方面,我们将充分发挥好我校马锡五审判方式和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既有优势,将科学研究与传播传承有机结合,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播红色法治文化,服务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另一方面,也希望更多人能够借此了解先辈们深入群众的务实作风,学习他们推动法治进步的坚定情怀,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2023-04-25马锡五之子马秦宁:父亲常说“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4月22日,由新京报社与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共同成立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新京报社举行揭幕仪式。马锡五之子、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马秦宁参加了揭幕仪式,他表示:“我父亲常说,苍天在上,人民为大,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以我父亲为代表的老一辈司法工作者集中智慧创造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功经验,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今天的社会已经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但不管怎么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变,深入群众之中的工作方式永远不会过时,仍然激励着一代代法律人。” 马锡五之子、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马秦宁。 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摄 马锡五被陕北民众称为“马公道” 新京报:您和您父亲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马秦宁:我父亲的一生颇为传奇,他出生于1899年,跨越了晚清、民国和新中国三个时期。父亲出生在陕北志丹县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走上社会那天起,他就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人民群众的苦难以及人民对当时社会生活的绝望,父亲一清二楚。他性格豪爽,热衷于助人为乐,村里的百姓都信任他,他愿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被陕北民众称为“马公道”。只要是老百姓的事,他都会热心帮助解决,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个阶段。 新京报:也就是说,在很早的时候,您父亲就有了解决民间纠纷的经验,后来他是怎样把这些经验发扬光大的? 马秦宁:后来,我父亲遇到了陕北革命领袖刘志丹,并在刘志丹的带领下走上了为民族解放和为人民幸福而奋斗的道路。在革命实践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为人民得解放、为民族求独立,是我父亲一辈子追求的信念。他先后从事过兵运、抗捐、发展地方武装、建立地方政权,以及经济后勤保障等工作,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建设作出了贡献,刘志丹同志称他是“红军的大能人”。父亲的群众工作经验就是在当时的群众工作中积累起来的,他的工作成绩受到毛主席的表扬,并专门为他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踏上司法之路,创造群众参与的方式 新京报:您父亲是从什么时候真正开始司法实践的? 马秦宁:1942年后,父亲出任陕甘宁陇东地区专员并兼任陇东法庭庭长期间,正式开始司法审判工作。父亲仅仅读过三年私塾,文化水平也不是很高,一开始从事司法方面的工作,困难还是很大的。好在父亲从事的工作一直都是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群众基础很好,对群众工作非常熟悉。父亲又是陕甘人,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知道群众的基本情况。因此,他兼任陇东庭长时就坚持下基层,到群众中去了解案情,和群众面对面地沟通交流,这样既能获得第一手资料,也解决了群众“畏官”和“怕打官司”的问题。 新京报:您父亲在怎样的条件下创造出深入田间地头、贯彻群众路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 马秦宁:当时,陕甘宁地区的交通不方便,偏僻地区的群众到县城打官司路途很远,很不方便,我父亲就经常到群众中去调查了解情况。我父亲主导案件审理,群众往往会踊跃发言,群众参与实际上就是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过程,便于从中了解案情。他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采用“公开审判”和“群众参与”的方式,所有的案情事实都在明面上,群众就容易接受这样的审判结果,所以案件处理完后,原告与被告及群众都非常满意。 一生心系人民,不送孩子上干部子弟学校 新京报:在您记忆中,父亲是怎么工作的? 马秦宁:我九岁的时候,父亲调到北京工作,我们一家人也跟着来到北京。但我父亲仍然坚持群众路线,他有这样的情怀,并且坚守了一生。那时候,有很多陕北老乡会来北京找我父亲,我父亲告诉工作人员,一律不能拒之门外,他会把老乡请到家里,给他讲老家的变化,如果有什么案件,他也会让秘书记下来,便于和当地协调。他告诉我们,他做这个工作,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为老百姓办一件事,老百姓都会记住你、感激你、感谢你背后的共产党。 新京报:您父亲坚持原则、守护情怀,对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马秦宁:影响确实很大,举例来说,我上学时,他不让我上干部子弟学校,而是送到了普通小学。我高中毕业后,他又把我送到了新疆建设兵团,他对我说,只有吃了苦、受了锻炼,才能更健康地成长。这种影响不只是得益于他的“言传”,还有他做的事情、他的经历、他受到的尊重等,也一直在影响着我们。比如评剧电影《刘巧儿》的故事原型,其实就是我父亲在陕北判过的一个案子,在那个案子中,刘巧儿的原型叫做封捧儿,其父贪慕虚荣,使得封捧儿婚姻不得自主。我父亲在深入调查之后,维护了封捧儿的婚姻自由。几十年后,封捧儿七十多岁了,有一次见到她,她还拉着我的手说:“马专员好人啊!”为什么会有这么持久的影响力,是因为父亲真正为老百姓做了事情,改变了群众当时对婚姻的认识,懂得了如何争取自己的幸福,所以老百姓永远记得他。
2023-04-25【陕西日报】全国首个法治微短剧创作基地落户西北政法大学&别苍蝉辫;丑迟迟辫蝉://别蝉产.蝉虫诲补颈濒测.肠辞尘.肠苍/辫肠/肠辞苍迟别苍迟/202504/26/肠辞苍迟别苍迟冲905131.丑迟尘濒
春风拂古镇,光影映笑颜。为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用影像讴歌新时代发展成就,4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组织40多名社区摄影爱好者前往商洛丹凤开展“光影记录新时代·镜头拥抱好春光”主题摄影采风活动。 四月的棣花古镇,柳绿花红莺歌燕舞,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大家纷纷举起手中的相机和手机,在烂漫春光中用镜头捕捉古镇在新时代下的崭新风貌。青砖黛瓦间绽放的春花、修缮一新的传统民居、游客脸上幸福的笑容,都成为摄影爱好者们重点记录的题材。 采风活动不仅为社区摄影爱好者提供了创作平台,用影像讲述着新时代的发展故事,同时也将满园春色尽收镜中,更让大家通过实地采风,深刻体会到在党的领导下,城乡面貌发生的新变化。参与者们纷纷表示,要用更多优秀摄影作品展现新时代的美好生活,记录伟大祖国的发展成就。 社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用艺术形式讴歌新时代,传播正能量,为社区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通讯员 金山) 责任编辑:汪瑢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居民摄影采风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5-04/27/content_11154742.html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签约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举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任刘剑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致辞,并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陕西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黎萍出席活动。签约仪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孙昊亮主持。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任刘剑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建立合作机制,聚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专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打造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精品项目和精品课程,不断拓展培训的深度与广度,持续丰富培训的内容与形式,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可及性,切实提升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效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共同发展。 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高级顾问马治国教授授课 签约仪式之后,由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联合主办,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承办的“面向丝绸之路地理标志应用人才高级研修班”正式开班。通过本次培训,希望以地理标志人才培育为切入点,推动地理标志产物和服务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应用实践与创新发展。 西安报业全媒体 彭峰 【西安发布】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51548/7119642.html?isShare=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