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记者获悉,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开幕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 开幕式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活动是两岸法学教育界、法律实务界交流沟通、增进友谊的桥梁纽带和青年学子互学互鉴、共谋发展的重要平台,海峡两岸学子要勇担时代使命,厚植民族情谊,传承优秀文化,为两岸人民的福祉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开幕式 世新大学副校长李功勤、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宫文祥、辅仁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吴志光表示,通过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的桥梁,两岸师生广泛参与法学讨论、深度开展实践融合、充分感受历史文化,促进两岸同胞互融互访,进一步深化两岸法学教育交流,推动法学研究与实践发展互学互鉴。 参会的学生代表表示,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活动使两岸法学学子在交流中激荡智慧火花,开阔视野、分享见解、收获启发,不断汲取中华法系深厚思想智慧,在两岸融合发展的沃土上施展才华抱负,实现人生理想。 开幕式后,举办了“海峡两岸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论坛”,东吴大学宫文祥、辅仁大学吴志光、台北大学前副校长张文郁、中正大学卢映洁、世新大学王玉全、北京大学张骐、西北政法大学常安等十余位法学教授分别作主题发言。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期间,还将举办法律实务机构参访、中华文化体验、法学主题话剧展演等多项活动,深化两岸法学教育和研究合作,增进两岸青年之间的理解和友谊。 【西安发布】【西部网】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举行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2347/6993946.html?isShare=true http://m.cnwest.com/xian/a/2024/10/18/22829333.html
2024-10-2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阶段对营商环境发展所作出的更高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关键因素。因此,亟须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厚植沃土,提供持续动力。 营商环境本质上既是生产力又是生产关系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先进生产力,就是核心竞争力。营商环境如同其他生产要素(如资金、劳动力、土地等)一样,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并且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这种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决定了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营商环境的好坏会影响到公司的交易成本。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显著降低成本,包括减少繁琐的行政程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等。这些成本的降低直接提升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从而促进了整体生产率的提升。另一方面,营商环境又是生产关系,系统集中地体现了一系列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物分配的形式等。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它涵盖了影响公司活动的法律、政治、经济和社会要素,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概念。营商环境作为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外部条件,体现了社会经济结构的某些基本特征,如产权制度、市场机制、资源配置、要素流动、政府角色等,这些都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营商环境在本质上与生产关系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依据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的规律,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时,推动生产力发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状况时,则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先进生产力,必须要建设与之匹配的一流营商环境。 深入理解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第一,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随着资源与人口优势消退,政策扶持减弱,经济发展将更多依赖创新、人才与制度红利。实践已经反复证明,构建公平高效、诚信法治、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吸引人才、资金、项目的关键因素,能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巨大的活力和充足的发展后劲。具体而言,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意味着政府服务的高效便捷;诚信法治的营商环境则为公司经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公司长期规划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支持。第二,营商环境是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的“试金石”。干部作风事关项目能否顺利落地,公司能否留得住、长得大。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亲清和谐的政商环境的背后,是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等的具体体现。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实质上也是推动干部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的过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锤炼干部队伍的重要契机,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去。第三,营商环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经济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构建高水平的经济治理体系特别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依法提高行政水平、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以及建立一套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必须精准把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力求在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关键性改革领域取得突破和创新,从而有效释放、激发并保护先进生产力的活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第四,营商环境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强大引擎。国家间的发展差距,表面上看是经济数据的不同,实则更多是营商环境的不同。由于当前全球化趋势遭遇逆流,国际经贸环境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因此,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保持各类市场主体的活跃度,有助于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抵御全球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营商环境与新质生产力互促共生 一方面,优质营商环境是新质生产力的孵化器。健全的制度环境、坚实的法治保障、高效的政务服务以及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制度环境为创新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框架,减少了不确定性,使市场主体能够专注于技术创新、产物迭代和服务升级,从而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的萌芽。法治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服务和保障。它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减少了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了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投资意愿。同时,高效的政务服务简化了行政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为新质生产力的孵化创造了便捷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能够释放出强大的“磁场效应”,吸引国内外优质公司纷至沓来,形成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这些公司在空间上的集中,不仅促进了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流动与共享,还激发了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的深度合作与创新联动,为新质生产力的加速提升注入了强劲动力。另一方面,新质生产力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动力源。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核心,这种创新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突破与革新,更涵盖了商业模式、管理方式、服务形态等多方面的深层次变革,引领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方向。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追求的是效率与质量的双重提升。它摒弃了传统经济模式下的粗放式增长方式,转而注重资源的高效利用、环境的友好保护以及社会的和谐共生。这种转变,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这就促使我们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更加开放、透明、公正的营商环境。因此,伴随着新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营商环境必须同步提升,以适应其快速发展的需要。 营商环境存在“短板”亟待解决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正在不断改善和提升。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不少“短板”:一是政策制定与执行不到位。一些地方的营商环境政策制定不够精准,政策设计不够合理,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甚至给公司造成沉重的负担。此外,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刀切”现象也颇为普遍,忽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差异化需求,从而影响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存在市场准入壁垒和不公平竞争。一方面,部分行业存在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这些门槛往往以行政许可、资质认证等形式存在,给新公司的入驻造成了不小的障碍。这不仅限制了新公司的市场参与机会,也阻碍了市场竞争的充分展开,影响了市场的活力和效率。另一方面,市场竞争中存在不公平现象,如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阻碍了新质生产力的健康发展。三是法治环境有待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是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然而,在一些地区仍存在着执法不公、司法不公、滥用职权等问题,导致公司难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四是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亟待加强。政务服务是公司与政府互动的重要桥梁,其效率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部分地区的政务服务流程繁琐,审批环节多、时间长,给公司带来了不小的负担。这不仅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影响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五是营商文化不够开放包容。营商文化是公司与政府、社会互动的重要环境,其开放性和包容性影响到公司的投资意愿和市场拓展。然而,在一些地区,营商文化仍显得不够开放包容,存在排外心理,对外地公司和外资的进入持有一定的戒备态度。这种排外心理不仅不利于外地公司和外资的进入,也限制了本地公司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影响了市场的多元化和国际化发展。 以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执行力。建立专业的政策研究团队,深入调研公司需求,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制定详细的政策执行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建立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公司反馈,对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二是打破壁垒,促进公平竞争。简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许可,降低公司进入市场的成本。建立健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鼓励外资和民营公司进入更多领域,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市场效率的整体提升。三是加强对公司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建立健全与公司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这些法律法规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需求。通过细化法律条款,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使公司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确保执法公正、透明,防止权力滥用。通过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拓宽公司维权渠道,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审批流程的无缝衔接;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政务服务的在线办理和查询,提高服务便捷性;建立公司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公司反映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和激励,树立政务服务新形象。五是培育开放包容的营商文化。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营商文化的认识;举办各类营商文化交流活动,如论坛、展会等,促进交流与合作;加强营商文化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营商文化的普及和宣传,引导公司和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能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面对全球竞争的新态势和国内发展的新需求,我们要用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在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 (作者介绍:鲁洋,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安市未央区营商智库专家;李阳,西北政法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羊城晚报】鲁洋:优化营商环境 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沃土https://ep.ycwb.com/epaper/ycwb/h5/html5/2024-10/22/node_7.htm
2024-10-2310月11日,西北政法大学举办“幸福感党恩 礼赞新时代”2024年庆祝重阳节联欢会。本次活动旨在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倡导尊敬老人、爱护老人、关心老人的时代新风尚,让老人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西北政法大学离退休职工,社区居民、学生志愿者等近600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学校离退休职工、社区文艺爱好者、西安音乐学院青年学生志愿者、陕西戏剧研究院戏曲名家和西安演艺集团青年演员精心准备了《红歌联唱》《沙家浜》等18个节目,荟萃了丰富的传统文化元素,通过合唱、独唱、朗诵、乐器合奏、表演等多种形式,在展现当代青年热心志愿服务,贡献青春正能量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离退休职工和社区老年人热爱生活、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 在品味传统文化的同时,本次活动还为寿星披上红围巾,送上生日蛋糕,祝福他们幸福安康,健康长寿。“邻里和谐一家亲 温情互助暖桑榆”,现场还准备了千人共吃长寿面环节,寓意健康长寿。离退休职工和社区老年人们一边吃蛋糕、水果和长寿面,一边观看文艺节目,畅谈生活趣事,现场气氛温馨而热烈。 参加活动的老年人纷纷表示,活动非常好,岁岁重阳至,浓浓敬老情,大家能聚在一起共度佳节,年轻人这么用心地为老年人准备节目,非常感动和幸福。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举办2024年庆祝重阳节联欢会https://www.sxdaily.com.cn/2024-10/11/content_10891837.html
2024-10-149月28日,陕西省社科界高层论坛暨第四届媒介文化与网络空间治理学术论坛、第八届“何微新闻奖”系列学术研讨会开幕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组织管理部部长张金高,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马朝琦,西安邮电大学副校长、教授巩红,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特聘院长,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国家传播战略研究院院长张昆出席活动并致辞。 在主论坛发言环节,与会嘉宾围绕媒介文化与网络空间治理这一中心议题,围绕数字时代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生成式人工智能、网络空间治理模式创新、国际传播效能提升等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与会嘉宾认为,当前,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表达观点的重要场所,大数据算法、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媒介技术使网络空间治理变得复杂,需要各方协同努力,不断探索构建健康、有序、安全的网络世界,共同推动媒介文化繁荣发展,为建设网络强国贡献力量。 除主论坛外,本次学术活动还将举办新传-立格联盟院长论坛,陕西省社科界高层论坛之学者论坛、青年学者(博士)论坛、研究生论坛、法治新闻作品论坛和陕西省社科联科普活动——AIGC数字创意普法竞赛等16场分论坛和慕明春教授追思会,“何微纪念藏书馆”揭幕、《中国名记者何微》《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等活动。 本届论坛由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大学、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史专业委员会、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专业委员会、中国新闻史学会舆论学专业委员会主办,来自全国40余所高校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资深教授、专家学者,来自新闻界和产业界的代表欢聚一堂,共襄盛会。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搭建开放、创新、多元的学术交流平台,共同探讨数字社会中的媒介文化与网络空间现代化治理等领域的前沿议题,促进相关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领域的创新与发展,为媒介文化研究与网络空间现代化治理贡献智慧与力量。 【法治网】陕西省社科界高层论坛暨第四届媒介文化与网络空间治理学术论坛、第八届“何微新闻奖”系列学术研讨会在西安举行http://app.people.cn/h5/detail/normal/5995175076709376
2024-09-309月29日,“何微纪念藏书馆”揭幕仪式暨《中国名记者何微》《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活动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民日报出版社和新华出版社共同主办,旨在缅怀我国著名新闻学家、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家、新闻教育家何微先生,致敬他对我国新闻和教育事业所做的卓越贡献。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人民日报出版社总编辑丁丁,新华社宁夏分社、吉林分社原社长申尊敬,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史研究会会长张昆,以及何微亲属代表张振林等出席了揭幕仪式并致辞。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主持揭幕仪式。 范九利表示:“何微与西北政法大学的新闻教育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正是在何微的建议和护佑下,我校这支西北地区最早的新闻专业才得以保留和复办,并探索出一条法新结合的特色发展之路。在我校设立何微纪念藏书馆,不仅是对何微最好的缅怀,更是对学校新闻传播学科发展的一次重要推动,也将成为学校与外界交流、展示学术成果的重要窗口。” 丁丁在致辞中表示,这两本书的出版不仅是对何微新闻生涯的深情回望,也是对新中国新闻事业的深刻致敬,激励着新闻人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勇担时代使命,为新时代新闻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申尊敬受委托代表新华出版社在致词中希望,通过书籍出版激发更多新闻工作者对新闻事业的热爱和执着追求,以推动新闻事业向着更加专业化、国际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为人民日报出版社、新华出版社颁发了捐赠证书。 现场,亲属代表张振林捐赠了何微手稿和书籍等一批资料。西北政法大学为图书捐赠方人民日报出版社、新华出版社颁发了捐赠证书。 何微纪念藏书馆。 在随后举行的《中国名记者何微》和《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上,与会嘉宾开展了深入的交流研讨。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史研究会会长张昆回顾了何微的新闻工作实践、新闻理论研究、新闻教育生涯,认为两本书的成功出版,是对新闻教育事业的支持。 《何微文集》《中国名记者何微》两本书的封面。 《中国名记者何微》和《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现场。 新华社陕西分社原机关党委书记、副社长、高级记者边江回溯了何微的新闻人生,并介绍了《中国名记者何微》一书,为读者全面了解何微的新闻人生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 人民日报出版社责任编辑程文静、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吕强、新华出版社编辑丁勇、何微先生的亲属代表张振林、何微先生的学生代表刘荣庆等,也在座谈会上发了言。 据悉,《何微文集》由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组织专门力量从超过5万份的手稿、论文和往来书信等资料中,精选了何微具有代表性的50余篇文章精心编撰而成。《中国名记者何微》由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三级教授孙江和边江共同编著,收录了对何微新闻生涯的深入研究文章59篇,选登了他的新闻精品、新闻理论研究成果及新闻生涯回忆文章85篇,并精心整理了《何微年谱》。(文/丁勇 郝云菲) 【新华网】“何微纪念藏书馆”揭幕暨《中国名记者何微》《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举行http://sn.news.cn/20240930/391645a2b8c547b6b045099303e43ffd/c.html
2024-09-30人才是第一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新时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于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需要一批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端人才。但是,目前培养出的涉外法治人才存在实践应用能力不足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培养计划内容扁平化,法学教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侧重讲授国内法,对国际法、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还比较薄弱,缺乏针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门化课程。二是人员与资金相对匮乏,具备国际视野、实践经验、语言能力、学术背景、教学能力、跨学科研究能力的涉外法治方向的高端师资力量短缺。同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资金有限,影响了国内外教学资源的引入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三是课程体系重理论轻实践,国内对实践能力教学的重视度还有所欠缺,课程设置未能与实践较好结合,法律实践课程教学形式也较为单一,导致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不足、纠纷解决实战技能较弱、创新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偏低。四是校内外衔接合作不足,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的衔接性不强,致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出现平台少、资源整合不够、见效慢等问题。此外,国内高校与国外法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为通过培养涉外法治高端人才促进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国家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保护等关键领域有效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法律秩序,我们需要优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推进国际法学科体系建设。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为此,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健全涉外法律教育体系。要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增加国际法、比较法、涉外法治、国际关系等课程在法学教育中的占比,提升法考国际法考题比例,在法学类核心期刊开设涉外法治专栏,在高等院校开设涉外法律专业和模拟实践课程,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要加强国别法教学研究,鼓励学生掌握特定国家的法律文化与制度,以科研项目的形式撰写国别法研究报告。要探索联合培养模式,支持国内院校间举办“法学+外语”培养项目,支持国内院校与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开展交换计划、暑期交流、短期访学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加强涉外法治师资建设,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教师团队的选拔、培训与管理机制;建立高校教师与实务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一方面增加高校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另一方面聘请实务界专家进高校担任客座教授,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论证、实务教材编写、实践经验教学全过程。要实行多元化教师评价标准,优化奖励激励、资助补贴机制,保障教学效果。要广纳天下英才,从国外引进知名国际法专家加入教学团队。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虚拟仿真实验室、涉外仲裁模拟实验室等,着力研究具有重大价值的涉外法治专项课题。 坚持实践能力导向,精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要畅通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涉外法律工作、交流与实训渠道,让学生通过在国际组织、驻外使领馆、跨国公司、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等机构实习,通过分析国际法律案例以及参与国际模拟法庭、国际仲裁庭等活动,积累涉外法律实践经验,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要加强对外交、商务等领域一线实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依托高校举办涉外法治专题研修班,聚焦涉外法治实践中的专项领域,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律专家和一线实务人员授课,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参加国际法律会议、交流项目等方式,拓宽国际视野。 统筹多元联动与内外协同,深化人才培养合作。多元联动,即政府、社会、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政府可以出台鼓励和支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建立国际法律教育联盟、涉外法治人才交流中心等平台,推动和资助联合研究、短期交流等国际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管。社会可以整合资源,鼓励公司等非高校机构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专业机构建立合作。高校可以有效利用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平台和资源,加强师资交流、学生交换、研究合作。内外协同,即加强国内与国外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国内高校可以与国外高校共同合作开发课程、共享教学资源,推动国内教师出国访学和进修,同时接收国外优秀教师前来交流,开展国内外学生的交换项目,为学生提供海外学习、实习机会,从而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西部法制报】理论研究丨探索加强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培养之路 https://esb.xbfzb.com/html/2024-09/24/content_20401_1323211.htm
2024-09-25【陕西日报】全国首个法治微短剧创作基地落户西北政法大学&别苍蝉辫;丑迟迟辫蝉://别蝉产.蝉虫诲补颈濒测.肠辞尘.肠苍/辫肠/肠辞苍迟别苍迟/202504/26/肠辞苍迟别苍迟冲905131.丑迟尘濒
春风拂古镇,光影映笑颜。为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用影像讴歌新时代发展成就,4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组织40多名社区摄影爱好者前往商洛丹凤开展“光影记录新时代·镜头拥抱好春光”主题摄影采风活动。 四月的棣花古镇,柳绿花红莺歌燕舞,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大家纷纷举起手中的相机和手机,在烂漫春光中用镜头捕捉古镇在新时代下的崭新风貌。青砖黛瓦间绽放的春花、修缮一新的传统民居、游客脸上幸福的笑容,都成为摄影爱好者们重点记录的题材。 采风活动不仅为社区摄影爱好者提供了创作平台,用影像讲述着新时代的发展故事,同时也将满园春色尽收镜中,更让大家通过实地采风,深刻体会到在党的领导下,城乡面貌发生的新变化。参与者们纷纷表示,要用更多优秀摄影作品展现新时代的美好生活,记录伟大祖国的发展成就。 社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用艺术形式讴歌新时代,传播正能量,为社区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通讯员 金山) 责任编辑:汪瑢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居民摄影采风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5-04/27/content_11154742.html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签约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举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任刘剑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致辞,并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陕西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黎萍出席活动。签约仪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孙昊亮主持。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任刘剑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建立合作机制,聚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专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打造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精品项目和精品课程,不断拓展培训的深度与广度,持续丰富培训的内容与形式,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可及性,切实提升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效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共同发展。 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高级顾问马治国教授授课 签约仪式之后,由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联合主办,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承办的“面向丝绸之路地理标志应用人才高级研修班”正式开班。通过本次培训,希望以地理标志人才培育为切入点,推动地理标志产物和服务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应用实践与创新发展。 西安报业全媒体 彭峰 【西安发布】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51548/7119642.html?isShare=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