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政府铁腕治霾号召,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于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摆2017闭333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规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市环发摆2017闭114号)等文件要求,在用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低于80尘驳/尘3。我校长安校区在用燃气锅炉6台,改造前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出了标准要求。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改造方案,筹措专项经费,大力支持和推动长安校区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为确保锅炉改造工程顺利完工,保证学校冬季供暖不受影响,有关校领导和后勤保障处领导先后多次对锅炉改造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督导。目前,经过改造后的长安校区锅炉设备运行稳定,各项参数正常,现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检测结果低于30尘驳/尘3,达到了国家检测标准。11月15日,我校长安校区顺利启动了今年冬季供暖,经检测,各项供热标准均达到了西安市供热管理条例的规定,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至此,我校长安校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顺利完工,并将获得地方政府专项财政补贴。锅炉低氮改造工程不仅促进了我校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也为营造绿色校园、环保校园和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做出了贡献。(供稿 :后勤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