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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委对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决定

  • 2017年12月29日
  • 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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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2017年12月28日

中共陕西省委对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

的决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是大会最重要的历史贡献。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全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聚焦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着力在深学细学、宣传宣讲、聚焦聚力、入心入脑、真懂真用、落地落实六个方面下功夫,迅速兴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富民强省,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如下决定。

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是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要始终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使之成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的强大思想武器。要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八个明确”的内涵指向,自觉践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使之体现到陕西实践中。

2.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运筹帷幄,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践证明,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写进党章,符合时代要求、体现全党意志、顺应人民愿望。要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作为最大政治,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提高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按照中央要求办好陕西的事情。

3.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灵魂和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中之重是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在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紧扣学懂弄通做实,继续深化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和“六个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血液、铸入灵魂、化为行动。要持之以恒抓学习,深入学、系统学,学原文、悟原理,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的宣传宣讲,以大学习促进思想大解放、理念大提升、精神大提振。要持之以恒抓运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领会体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起来,与领会体悟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领会体悟党中央治国理政新部署、管党治党新要求结合起来,掌握和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要持之以恒抓落实,紧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总体任务、重大决策,把握中央各项战略部署的整体性、关联性、协同性,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细化工作措施,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张蓝图干到底,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叁秦大地落地生根。

4.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追赶超越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陕西的精准指引,是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在陕西的具体化。要把追赶超越作为谋划工作的思想和行动基点,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变化,对标发达地区解放思想、拓展视野,审视发展大势看清短板、发现机遇,立足自身实际明确目标、完善思路,增强迎难而上的勇气,保持改革创新的锐气,提振担当作为的志气,积聚后来居上的底气,最大限度释放陕西追赶超越的动力和潜能。要把“五个扎实”作为推动工作的现实和必由路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省第十叁次党代会提出的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五新”战略任务,扎扎实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叁大攻坚战,确保2020年陕西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谱写出壮丽的陕西篇章。

二、推进质量、效率和动力“叁大变革”,加快构建富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5.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发展是硬道理,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的基本特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偏离发展的主题、不能偏离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经过长期努力,陕西发展站上了新的起点,但欠发达的基本省情并未根本改变,经济结构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创新引领不充分、对外开放不充分、市场环境和市场主体培育不充分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更加自觉地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刻认识陕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聚精会神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6.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举措,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振兴实体经济为着力点,推进“叁去一降一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巩固提升能源化工产业,加强煤油气盐绿色开发、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叁个转化”,加快建设电力外送通道,构建高端化的产业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做大做强汽车、航空航天、现代化工、电子信息、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等产业集群,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壮大新材料、新能源、增材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物流金融、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冶金、建材、食品、纺织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弘扬公司家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7.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把创新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军工、产业等优势,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建立以公司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技联合攻关,紧盯制约全省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集中突破核心技术,激活硬科技创新力量,加快形成更多原创性成果。强化科技与产业结合,拓展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西安科技大市场等功能,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加强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与公司深度对接,继续组建一批产业技术联盟和产业创新园区,促进科技与产业、技术与服务有机融合。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圈,推广“一院一所”模式,加快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大对中小公司创新的支持力度,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吸引和用好各类创新人才。

8.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把军民融合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紧扣“统、融、新、深”先行先试,加大改革力度,建设共享平台,加强产业融合,推进平战结合,全力打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示范区。依托各类军民融合产业园区,以大型飞机、北斗卫星导航等国家重大科技工程为牵引,加快培育航空和航天运载动力、军工电子、兵器工业等产业集群。引导民口单位参与军品研发、生产、配套,支持军工公司引进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军工科研院所公司化改革试点,促进军工单位进入智能交通、智慧城市、资源勘探、应急救援等领域。完善军民协调创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培育军地共用中试基地和工程中心等创新示范载体,加快构建创新融合、专业共享、资金支持等平台。完善国防动员机制,统筹规划和建设交通、空间、信息、气象等基础设施,支持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增强军民一体化的基础保障和协同应急能力。

9.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姊妹篇,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叁农”工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提高苹果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力发展猕猴桃、奶畜、红枣、茶叶、魔芋、核桃、设施蔬菜、苗木花卉和种业等产业,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业态,促进农村一二叁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承包地“叁权”分置制度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叁十年政策,推进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叁变”改革,多形式壮大集体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生产、供销、信用“叁位一体”的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发挥杨凌示范区独特作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叁农”工作队伍。

10.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深化关中协同创新、陕北转型持续、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配套互补、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区域互动融合和联动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关中要以大西安建设为抓手,加快西咸、富阎一体化进程,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系统规划和建设关中城市群,壮大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和总部经济,打造全国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策源地。陕北要依托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多点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布局精细化工产业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红色旅游、装备制造等非能源产业,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陕南要突出绿色生态优势,呼应长江经济带战略,积极融入汉江生态经济带布局,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同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要着眼强化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统筹推进“米”字型高铁网、高速公路、城际铁路、地铁和航空枢纽等建设。着眼强化城乡基础设施保障,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和城乡电网,加快“气化陕西”和“数字陕西”“智慧社会”步伐。完善大中小城市布局,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打造沿黄河、沿汉江生态城镇带,持续推进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特色小镇建设。

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11.加快全面深化改革步伐。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蕴含的改革精神、改革部署和改革要求,找准各领域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压茬拓展、纵深推进,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科学设置各类机构,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最大限度地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省属公司“一企一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深化市场秩序整顿,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和民营公司、小微公司,培育造就优秀公司家队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重商尊商育商聚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财税、金融、投融资等领域改革,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大胆探索自主性改革,抓好各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完善改革落实机制,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完善薄弱环节监管制度,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规范政府债务平台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12.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用好国家加大西部开放力度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拓展开放的范围和层次,进一步拓展开放的思想观念、结构布局、体制机制,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综合运用政府对话、公司合作、民间交流、友城互动等形式,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区。加快建设交通商贸物流、国际产能合作、科技教育、国际文化旅游、丝绸之路金融五大中心,提升“长安号”营运能力,叫响中亚教育培训基地品牌,推进中俄丝路创新园、哈萨克斯坦爱菊农产物加工物流园区等建设,提升欧亚经济论坛、丝博会、农高会等平台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境外知名公司来陕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高水平建设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借鉴、复制、集成其他自贸区经验,加大差异化改革力度,创新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积极构建多双边联合调解仲裁机制,培养引进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的对外交流人才。强化专业招商、集群招商、精准招商,鼓励更多省内公司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分工、拓展海外市场空间,提升全省经济外向度。加强人文交流和对外宣传,办好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旅游博览会、国际电影节等活动,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贡献力量。

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13.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全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对台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工作。紧扣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大力弘扬“双拥”优良传统,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

14.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深化基层议事决策、居(村)务公开和监督等自治实践,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5.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法治陕西建设的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好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提高设区市地方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16.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筑牢全省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强新型智库和社科理论平台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竞争力强的新型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集团,积极讲好陕西故事,最大限度汇聚追赶超越正能量。加强互联网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做好网上正面宣传,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区分政治原则、思想认识、学术观点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对错误思想观点发声亮剑。

17.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努力在延续优秀传统中启迪思想、滋养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发挥“时代楷模”“叁秦楷模”“陕西好人”等示范带动作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凡人善举,推进移风易俗,展现新时代陕西人风采。

18.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发掘和用好丰厚的文化资源,加快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大文艺创作生产支持力度,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造就更多德艺双馨的名家大师和文艺领军人才,努力形成陕西文艺新高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承办第十四届全运会为契机加快发展体育事业,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好地方史志和地方党史编撰工作,深化炎黄、周礼、秦汉、盛唐等历史文化研究,深入挖掘延安精神时代内涵,守护好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为增强文化自信作出陕西贡献。推动影视、出版、演艺、动漫游戏等领域跨越发展,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金融、旅游的跨界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快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和骨干文化公司,扩大文化产物服务有效供给,延伸文化服务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不断提升陕西文化影响力。

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叁秦百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19.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使叁秦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高等教育“四个一流”创建和“双一流”建设,办好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尊师重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人力资源开发,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举措,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发展增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扩面提标,完善救助、优抚、慈善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失独家庭等群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织牢织密群众幸福生活的网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加快健康陕西建设,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度,完善分级诊疗等制度,推广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医疗集团、医联体等模式,壮大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强化重大疾病疫情防控,加快中医药振兴步伐,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20.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作为政治任务和发展机遇,紧盯“两不愁、叁保障”目标,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下足绣花功夫,构建大扶贫格局,扎实推进“八个一批”,确保2020年如期高质量实现脱贫目标。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贫困县区不摘帽子党政正职不挪位子。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发挥好省扶贫产业基金的作用,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和易地搬迁,完善“3+齿”帮扶体系和公益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等举措,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持续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加强贫困人口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热情,增强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入实施苏陕扶贫协作,稳步推进产业、就业、人才等合作项目。用足用活陕甘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各项政策,全面改善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1.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健全社会利益表达、协调、保护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预防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反间谍反邪教反恐怖斗争。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七、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快建设美丽陕西步伐

22.积极推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着力破解资源富集与生态脆弱的矛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强化绿色生产消费的政策导向,促进绿色技术的研发、转化、推广,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努力降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依赖程度。认真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空间发展引导和管控,对水流、森林、荒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坚持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稳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建设。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推广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产物,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

23.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不要污染的骋顿笔”导向,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公司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持续铁腕治霾,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策并举,完善关中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加快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和散煤削减替代,加强道路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依法依规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和实施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重金属污染和废弃化工场地治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做好陕南尾矿库、陕北油田管网环境污染预警和防控。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部署,推进水权、排污权有偿交易,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终身追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24.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强化生态建设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守护好叁秦大地的绿水青山。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加快秦岭国家公园建设,严肃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的违法行为,举全省之力保护好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大桥山、华山等生态保护,推进渭北旱腰带采石矿山等山体修复,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渭河、泾河、汉丹江、延河和黄河滩区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引汉济渭、东庄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保护,搞好昆明池、渼陂湖、卤阳湖、红碱淖等湖库和“百万亩湿地”建设,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盛景。严守耕地红线,探索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建立土壤环境监测、防控和治理体系。深入实施关中园林化、陕北大绿化、陕南森林化,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淤地坝建设,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创建绿化模范城市、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八、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5.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四个服从”。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培育和践行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26.切实强化思想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始终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贯彻,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根本政治担当。坚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发挥延安、马栏、照金等红色教育基地作用,依托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阵地,继续办好新提拔领导干部延安精神再教育专题培训班,教育党员干部做党的光荣传统和红色基因的传承者。用好梁家河独特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从习近平总书记七年知青岁月中追寻中国梦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实地体悟为民造福的初心、追求真理的精神、埋头苦干的作风、攻坚克难的意志、中华复兴的梦想,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27.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大力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加强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培养,注重在“吃劲”的地方和艰苦的地区锻炼干部,提升学习、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执政、群众工作、狠抓落实、驾驭风险“八种本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用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果,完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措施办法,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重点引才育才工程,为高端人才敞开“绿灯”,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

28.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组织功能,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深化“千村示范、万村达标”“党员进社区、奉献双岗位”“评星晋级、争创双强”等活动,加强公司、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解决好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建设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叁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强化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功能,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从乡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优秀人才中选拔村“两委”成员,选准配强第一书记,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脱贫致富、服务群众的能力。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29.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夯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交织的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下气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败”,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30.驰而不息抓作风。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隐形变异。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紧盯急躁症、浮漂症、虚假症、懒惰症、扯皮症等顽疾深化作风整顿,促进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作为。健全抓落实长效机制,强化正确的政绩观,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严肃问责各种不落实、慢落实和选择性落实等行为,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现象,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低调务实、埋头苦干,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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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其治国理政的思想当中,历来重视运用历史视野看待现实问题,强调历史研究的现实关怀。2010年,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全国党史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党的历史“是一部丰富生动的教科书”,要重视“用党的历史教育党员、教育干部、教育群众尤其是教育青少年”。在2011年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时任中央党校校长的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学习和总结历史,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是我们党一贯重视并倡导的做好领导工作一个重要的思想和方法。”“领导干部学习历史,要落实在提高历史文化素养上,落实在提高领导工作水平上。而具有历史文化素养,最重要的是要具有历史意识和文化自觉,即想问题、作决策要有历史眼光,能够从以往的历史中汲取经验和智慧,自觉按照历史规律和历史发展的辩证法办事。”2015年7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用唯物史观来认识和记述历史,把历史结论建立在翔实准确的史料支撑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的基础之上。要坚持正确方向、把握正确导向。”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的贺信中指出:“历史是一面镜子,鉴古知今,学史明智。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的一个优良传统。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和文化,更加需要深刻把握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2020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的实践创新必须建立在历史发展规律之上,必须行进在历史正确方向之上。我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应该尽可能多地学习和掌握一些我国历史知识。今天,我们以我国考古最新发现及其意义为题举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目的是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坚定文化自信。”以历史观点谋篇布局、以历史文化立德树人、以历史思维推动发展,在历史和现实的相互映照下,在理论和实践的双向互动中,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理论的自觉形成了重视、借鉴、运用历史资源的鲜明特色。 (二)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注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 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看待历史,铸就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继承、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色。何谓“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山大学李宗桂教授认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着积极的历史作用、至今具有重要价值的思想文化”。五千年的中国发展史,亦是一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积淀史。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植根于历史中国的社会实践,“体现着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在生产生活中形成和传承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等,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只有坚持从历史走向未来,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我们才能做好今天的事业。”“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在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历史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都注意汲取其中积极的养分。”为了进一步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4月,中央宣传部正式印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为未来五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绘就了蓝图。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虽然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物质生产总和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但是上层建筑也可以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过历史的筛选和洗练而传承至今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构成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从继承、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悠久而厚重的中国历史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资源就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理论渊源。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在继承、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首要在于正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含义。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文化“即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决定的、在历史进程中积累下来并不断创新的有关法和法律生活的群体性认知、评价、心态和行为模式的总汇”。据此,我们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有如下含义,即由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决定的、在历史进程中积累下来并不断创新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现实借鉴价值与重要启示意义的有关法和法律生活的群体性认知、评价、心态和行为模式之总汇。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法律思想、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设施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重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习近平总书记以博古通今的深厚学养和高瞻远瞩的如炬目光,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给予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关注与审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包含着丰富的传承、转化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容。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转化与发展 (一)“德法合治”治理理念的传承与发展 道德和法律作为规范人之行为的两种主要方式,历来为我国国家治理实践所重视。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德法合治的治理传统。早在西周时期,统治阶级即以“明德慎罚”作为治国理政的指导思想,强调在治国理政时关注民生疾苦,注意民心向背;强调在运用法律手段制裁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道德的示范、教化和引导作用。西汉时期,董仲舒在继承“明德慎罚”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荀子“隆礼重法”的学说与阴阳五行理论,提出了“德主刑辅”的国家治理方略。董仲舒在论证德刑关系时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是故“大德而小刑也”。此后,“德主刑辅”论被汉武帝采纳进而确立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唐代长孙无忌在《进律疏表》中发展了前代德法合治的治理理念,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将道德与法律界定为“本”“用”关系,突出强调了道德教化在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明代思想家丘濬亦认为:“刑者,所以辅政弼教。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用以辅政之所不行,弼教之所不及耳。非专恃此以为治也。”德法合治的治理理念,作为国家治理的成功经验,对于稳定传统中国的社会秩序、促进传统法律文明的建构与进步,曾经发挥过不可忽视的关键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思想道德的问题。我国历来就有德刑相辅、儒法并用的思想。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如果人人都能自觉进行道德约束,违法的事情就会大大减少,遵守法律也就会有更深厚的基础。”总结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执政经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传统德法合治的治理理念进行了传承,并作出了创造性发展。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我们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集中论述了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讲话中指出:“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2016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说:“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论断,并且新增了“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一文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从而将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上升为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上述对于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的阐述和表达,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德法合治的治理理念。就国家治理方略的选择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中国古代德法合治的治理理念,坚持道德与法律相互为用,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就国家治理理论的实践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了中国古代德法合治的治理理念。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赋予了德法合治新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道德,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是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道德;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法律,是体现全体中国人民意志的法律,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保驾护航的法律。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德法合治的适用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同时,着重强调了要将德法合治的治理理念运用于党的建设、法治人才培养和乡村治理,为德法合治治理理念的贯彻落实开辟了新路径,提出了新要求。最后,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了法治和德治的辩证关系。从总体上讲,传统法律文化中,德治、礼治的价值位阶高于法治、刑治。习近平法治思想则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同时,突出强调法治的主体地位,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建设法治中国。 (二)法治论断的传承与发展 中华文化之所以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拥有浩如烟海、体系严密、思想深邃的传世典籍。通过历代传承、阐释和应用,这些典籍中所蕴含的丰富思想,深刻地形塑了当代中国的文化特质与价值观念。传统典籍中蕴含诸多对于法理、法律、法治的经典论断,这些论断所构成的思想观念与理论体系,至今仍对人民群众法律心理的形成、法律意识的倾向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文章、访谈中援引了诸多古代典籍、经典名句。截至目前,直接阐述法治问题的经典论断多达16处。从时间跨度而言,这16处论断的著述涉及春秋战国、汉代、三国、唐代、北宋、元代、明代等七个历史时期,横跨1900余年。从所属学术流派而言,这16处论断主要出自儒家与法家的思想观点,引述频次最多的是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的观点。从思想类型而言,这16处论断主要来源于以改革事迹彪炳史册的人物之思想观点,譬如商鞅、韩非子、王安石、张居正等著名改革家。这些引述所体现出的总体特点与基本规律,深刻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以豁目开襟的视野、海纳百川的胸怀和锐意革新的姿态广泛借鉴古代典籍中所蕴含的丰富法治思想,切实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者。更为重要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又赋予了相关论断以时代特色与当代使命。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于〈中共中央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引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此为张居正上疏明神宗实行“考成法”时提出的著名观点。习近平总书记用以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同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商君书》中的一句话:“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此为《商君书》中对于法治建设应当遵循国家、社会、民众实际的经典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借此说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引用“法之不行,自于贵戚”这句话。此为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遭遇来自太子和保守贵族的阻力时对秦孝公的建言。习近平总书记借此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三)中华法系之法典文明的传承与发展 作为世界著名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活动的结晶,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薪火相传的有形载体。先民重视立法、强调发挥成文法的行为规制功能,使中华法系具有浓郁的法典文明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还体现在对中华法系之法典文明的传承与发展上。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有着悠久的法典文明传统。“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左传》中的这段记载虽不能证明中国奴隶时代即有《禹刑》《汤刑》之类的成文法,却反映出早在中华文明发轫之始,统治者即重视以立法的形式进行社会管理。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百家争鸣,李悝总结诸侯国变法经验、整合诸侯国立法成果,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法经》。大一统的秦朝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形成了系统完备的秦律,基本达到了“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汉承秦制,萧何损益秦法,作律九章,奠定了两汉四百余年法制的基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虽国家分裂、时局动荡,却诞生了《泰始律》《北魏律》《北齐律》等封建成文法典的杰出代表。隋唐鼎革,长孙无忌等“远则皇王妙旨,近则萧贾遗文,沿波讨源,自枝穷叶”,撰著《永徽律疏》十二篇,成为中华法系法典文明的巅峰之作。此后,宋、元、明、清时期“折衷往制,垂宪万年”。我国法典文明的历史传统与立法模式得以历代相承,并对当代法律创制产生直接影响。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亦有着以“典”命名法律规范集合的固有范式。《说文解字》说:“五帝之书也。从册在丌上,尊阁之也。庄都说,典,大册也。”许慎认为“典”是“五帝之书”,“典”字即是表示书册在案几之上的象形字,并且具有尊贵的地位。《尚书·多士》曰:“惟殷先人,有册有典。”表明晚至殷商即以“典”表示书册。“典”直接具有法典的意蕴至少可追溯至周代。《周礼·大宰》记载:“凡治,以典待邦国之治。”小宰“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此处的“典”应释为治国理政所依据法令之总和。中国古代最早直接以“典”命名的、具有法典性质的典籍则是《唐六典》。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张说、张九龄等人奉玄宗之命,以开元官制附会周代六官撰成《唐六典》。尽管学界对于《唐六典》的性质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唐六典》开启了古代王朝以“典”命名官修法律典籍的历史当无疑义。此后《元典章》《大明会典》《大清会典》的编纂与施行,均是这种历史传统长期延续的重要体现。20世纪初,在西法东渐的背景下,中华法系也在欧风美雨的冲击下逐步解体。然而,法典文明的历史传统和深刻影响却长期存续于法律创制、司法实践和法学教育等领域。其中,尤以民法典的编修历程最具代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两次制定民法典,终因历史的原因而未竟全功,编纂一部民法典成为几代民法学人和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法治梦想。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先后制定了《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等民事单行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民意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民法典的编纂工作。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作出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编纂民法典的工作。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民法典的编纂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这一历史性的法治成就终于圆了中国人民的百年“民法典之梦”。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了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3个草案,“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编纂实施民法典,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论断形成的若干重大历史节点 (一)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正是在这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滋养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论断。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的先人们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是突出中国特色、彰显中国气派的必然选择。其一,要挖掘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对待中华法律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了审慎而辩证的态度。一方面,中华法律文化蕴含着诸多超越时空而历久弥新的先进理念。譬如“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重德思想,“刑罚世轻世重”之根据社会形势调整刑事政策的思想,“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治(笞)谅(掠)而得人请(情)为上”的审判精神,“两造具备,师听五辞”的审判方法等。另一方面,中华法律文化因其历史局限性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糟粕。以“亲亲”“尊尊”为原则的等级秩序,以“族诛”“连坐”为方法的犯罪预防,以“重狱轻讼”为主旨的司法理念,显然与现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在挖掘的基础上鉴别,在鉴别的基础上弘扬,这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考察中华法律文化的正确态度。其二,要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需要系统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将其内化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对中华法律文化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 (二)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 2016年5月17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表达了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思想,标志着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从法学一隅走向哲学社会科学全局,实现了重大的思想升华与理论创新。在谈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既向内看、深入研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又向外看、积极探索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既向前看、准确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趋势,又向后看、善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必须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体现哲学社会科学之中国特色的必由之路。“进入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成为法学研究服务的目标。”作为一门重要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中国特色法学的构建,亦必须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资源,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宝库,坚定文化自信。同时,充分重视总结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法治成果。坚持借鉴国外法律文化的有益成果。坚持面向未来,不论是古为今用,抑或洋为中用,都要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法学,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如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原来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方针作了深刻阐释与创造性运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是要“不忘本来”,重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认真总结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法治实践,充分利用好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资源和实践资源。二是要“吸收外来”,既要立足本国法治建设实际,又要开门搞法治建设,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借鉴不是模仿、不是套用。“对国外的理论、概念、话语、方法,要有分析、有鉴别,适用的就拿来用,不适用的就不要生搬硬套。”三是要“面向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重要抓手,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初步提出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滋养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思想,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直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注、思考和强调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通过在不同场合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充分的表达与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坚定传承者与弘扬者。 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价值 (一)有利于着力完善法律体系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开展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列子·天瑞》曰:“天生万物,唯人为贵。”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重民、恤民、保民的民本思想。中国古代先民很早就注意到,法律并非神的创造和意志,法律应当彰显人的价值、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尚书·夏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周代即形成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春秋时期随国的季梁也认为:“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此外,体恤民情、宽以待民的慎刑思想,亦是中国古代先民在法制建设中所倡导和实践的价值理念。早在西周时期,即已出现了“罪疑惟轻”的司法原则。汉初统治者亦体悟到“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衰”。唐初在制定《武德律》时“因开皇律令而损益之,尽削大业所用烦峻之法”。清代雍正帝认为:“用刑之际,法虽一定,而心本宽仁。”坚持从实际出发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原则。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法制建设应遵循自然规律、天理人情的文明因子。作为法家的早期代表人物,管仲认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明确作出了物质丰富、经济发展是国家法制建设之基础和前提的重要判断。商鞅主张立法应针对国家和社会的实际需求,不必拘泥于旧法度和旧道德。“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国君应当“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韩非子强调因时制法,与时俱进。“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张居正亦认为:“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上述饱含改革与发展思想精华的论断,对推动当代法治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和历史依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高质量法治资源供给的迫切需求,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创造了新思维,打开了新局面,取得了新成效。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努力也不应有止境。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借鉴,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要抓手,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应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 (二)有利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治理智慧,有利于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传统社会,国家主要依靠官吏和法律进行统治,法律亦需要官吏的贯彻与执行。由此,以对于官吏的选拔、管理与考课为着力点的吏治文化构成了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吏者,民之本纲者也。”“臣下者,主之所用也。”官吏在国家、君主和民众中间发挥着桥梁般的沟通作用,是国家、君主管理与控制民众的主要工具,因此,“明主治吏不治民”。“治吏”的主要手段在于发挥法律的规范功能和惩罚功能,“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在官吏的选拔任用上,汉代以“举孝廉”的形式注重拔擢符合德才兼备标准的人进入各级官署。在官吏的日常管理上,强调“严者,治吏之经也”。并且发展出了一套规范严格、行之有效的官吏考课制度。以宋代为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颁布的《守令四善四最法》规定了考课官吏的具体标准:“德义清谨,公平勤恪为善。”“断狱平允、赋入不扰、均役屏盗、劝课农桑、振恤饥穷、导修水利、户籍增衍、整治簿书为最。”以致苏洵认为:“有官必有课,有课必有赏罚。有官而无课,是无官也;有课而无赏罚,是无课也;无官无课,而欲求天下之大治,臣不识也。”除了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整顿吏治,中国古代亦以非法律规范的形式提高官吏行政素质、强化官吏道德自觉。“官箴”即是在吏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种非法律规范形式。《说文解字·竹部》对“箴”的解释是:“箴,缀衣箴也。”由缀衣的缝补、针刺之意逐渐引申为劝诫、规谏之意。所以,“官箴”就是对官吏的警示、劝诫与规谏之语。《左传》中记载有《虞人之箴》,《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有对于官吏行为规范的《为吏之道》,汉代扬雄作有《十二州箴》,唐代有太宗《帝范》和武则天《臣轨》。明清时期官箴文化蔚为大观,既有官方创作,又有私家著述,出现了数量众多的官箴文本。尽管历史时空不同,实践基础有别,官箴文化依然内含一定的现实价值。官箴文化强调存养百姓,重视关怀民生。官箴文化倡导约束权力,审慎运用权力。与当代法治政府建设中所强调的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具有诸多暗合之处。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古代重视吏治、以法治吏的优良传统,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肩负重要责任。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并建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制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法治中国,“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2015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强化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五年来,各级政府对照《纲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在党的领导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更好地融入了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 (三)有利于推进公正司法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制度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中国现代法治发展的历史比较短暂,基础相对薄弱。现实中存在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的现象,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挖掘传统法律文化中保障公正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为当代中国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提供借鉴,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价值所在。传统法律文化有着追求公正司法的悠久传统。春秋时期,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回答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战国时期韩非子主张:“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表达了以平等司法保障公正司法的先进理念。北宋著名改革家王安石认为司法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裁断案件,“有司议罪,惟当守法”。司马光也说:“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明代张居正亦主张司法应公平无私,严明法制。“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1)为了保障公正司法,中国古代一贯重视对司法官之法律责任的建构。西周时期已对司法官的法律责任作出具体的规定。《尚书·吕刑》载:“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罪惟均,其审克之。”秦朝以法治吏,明确追究司法官“不直”“纵囚”“失刑”的法律责任。唐代进一步发展了司法官的法律责任制度。《永徽律疏》明确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要求司法官在断案中严格援引国法,不得擅自比附。针对司法官贪赃受贿的行为,唐律还规定了“六赃”,并且对这六种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刑事责任。明清时期在前代的基础上,对司法官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加详细、渐趋完备。(2)为了保障公正司法,中国古代形成了法司会审大案要案的司法传统。法司会审渊源已久,西周时期的“三刺”之法即具有会审的性质。《周礼·秋官·小司寇》载:“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唐代遇有特殊重大案件,则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即“三司推事”。明清两代的会审制度更为完备,计有朝审、大审、热审、秋审、圆审等。参加会审的法司范围进一步扩大,五府、六部、九卿、通政司、司礼监、宗人府等在不同程度和范围内都有参加会审的资格。诚然,考究其出发点,法司会审主要是为了宣扬封建统治者布施“仁政”“慎刑恤民”。但从实践意义上讲,由政府不同部门的官员参与审理,提高审理规格,严格审理程序,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重大案件在规范、公开的轨道上进行,有利于公正司法。(3)为了保障公正司法,中国古代在法制实践中还产生了诸如录囚、复审、死刑覆奏、鞫谳分司、翻异别勘和司法监察等制度。习近平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优秀传统司法文化、司法制度为借鉴,坚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致力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习近平强调:“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借鉴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所饱含的丰富资源,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司法公信力终将树立,司法公正终将实现。 (四)有利于引导全民守法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需要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利于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公民的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天人合一、重民爱民的人文精神,重义轻利、舍生取义的价值取向,爱国守法、明德向善的思想观念以及正己修身、崇尚气节的总体精神。在积极推进全民守法的过程中,应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这些积极内涵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连接、相沟通、相融合,引导公民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需要首先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对于引导全民守法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中国古代针对官员的法律教育源远流长,秦朝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厉行法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由官方统一开展法律教育。汉代则主要由丞相府教授官员法律。曹魏明帝时,设置教授法律的专门机构———律博士。唐代武德年间,隶律博士于国子监,律学正式成为国子监的“六学”之一,设“律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上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以上历史经验与智慧,对于当代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具有重要的启迪。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需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中国古代很早就注意到了以普法教育的形式使百姓了解法律,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西周时期,即有“悬法象魏”的记载,将法律法令高悬于宫门之外,便于百姓了解法律。唐朝于科举考试中专设明法一科,“凡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宋代律学教育大盛,一时间“读律”与“读书”相提并论。明清两代大兴“讲读律令”之风。明太祖朱元璋重视普法宣传与教育,制定《大诰》和《教民榜文》,指导民众普遍阅读,明习朝廷法度。清朝雍正年间,皇帝作《圣谕广训》,由地方官员加以细化和解释,晓谕百姓广泛学习和遵行。“全民普法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引领,深入推进全民普法,积极引导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五、结语 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滋养,有助于促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征程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必将行稳致远,能够为人类社会进步与和谐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2025-03-19
  • 我校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工作会议

    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不断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的实效性,3月11日,我校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工作会,校长范九利、副校长常安出席,副校长孙昊亮主持。 范九利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和人才培养的前沿阵地,必须将这一思想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结合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的具体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总结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2024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2025年的工作计划安排好,要将工作落实到位,将工作做细、做扎实;二是为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的实体化建设应进一步加强;三是要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和“三进”研究基础,积极整合、优化相关研究力量,进一步加强相关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的深度和广度。 学校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负责人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实体化工作、科研力量整合优化方案展开交流发言。参会教师代表围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委托项目展开讨论。 (供稿:法治学院 撰稿:强乐颖 审核:陈玺)

    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