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作翔教授
教务处“学术与人生”系列讲座第8期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理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刘作翔教授于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晚 19:30在我校南校区图书馆二层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中国为什么要实行案例指导制度》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教务处处长杨宗科教授担任主持人,我校师生400余人参与了旁听和交流。
刘作翔教授是从我校走出来的众多全国知名法学家之一,系我校83届本科毕业生,于1987年由我校法理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曾担任我校法学一系教授,《法律科学》主编,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法学研究》杂志编委。
刘作翔教授当晚的报告主要谈到了案例指导制度的涵义、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立法中的体现、我国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案例指导的情况,中国法学界对案例指导制度的不同观点以及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前景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参与旁听的同学们还采用现场提问、传递纸条等方式和刘教授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交流,刘作翔教授对同学们的问题非常认真的作了解答。报告会结束后刘作翔教授还接受了由他带过的我校学生代表的献花。
主持人杨宗科教授向同学们介绍刘作翔教授的个人情况
同学们正在提问
报告会结束后刘作翔教授和同学们交流
刘作翔教授接受他所带过的研究生代表的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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