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在省气象局14楼会议室召开了《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条例(初稿)》专家论证会,西北政法大学李永宁教授、王德星副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参加论证会的专家还有省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农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科技厅的总共17名领导和专家。
《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条例(初稿)》包括总则,防御规划与预防设施建设,监测、预测与预警,预防,应急,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49条内容。讨论会上,西北政法大学李永宁教授、王德星副教授分别从各自专业角度,对《条例(初稿)》的立法目的、保护范围、管理体制、执法主体、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等问题,发表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并对草案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发言得到与会专家和领导的肯定。会议结束后,起草单位提出希望两位老师继续关注这一草案的后续工作,为我省的气象立法做出贡献。
4月26日,结合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知识产权与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律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我校联合陕西省版权协会、陕西省电影家协会、...【详细】
4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疆乌鲁木齐共同举办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我校国家智库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