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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在我校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 2011年10月19日

    10月15日,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成立大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隆重举行。来自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及我校近200名师生参加大会。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仕春主持。

    校长贾宇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能够在我校举行,这是一件盛事。在这个食品安全危机的时代,食品安全问题不但得到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学者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每一个中国人不得不关注的重要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仅仅靠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行,仅仅靠法律部门也不行,必须大家共同努力,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方面要把这种监督和管理纳入法治的渠道,才有可能取得好的成效。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清林同志在致辞中指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根本上要靠法治,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经验。食品安全法律的框架已经构成,但仍然存在着如何与时俱进、如何更好实现“良法之治”的问题。因此,从法治入手来探讨和研究食品安全难题,应是非常重要的途径。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全社会都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除了各级政府及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公司要加强自律之外,还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要保护和实现好行业组织、广大公众、新闻媒体对于食品安全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要提供便利、通畅、有效的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的诸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等机制和制度,方便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当然,社会各方面如何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监督的水平,也至关重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司副司长于军同志在致辞中指出,当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故意违法违规行为是引发中国食品安全事件的突出问题。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强,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有限力量进行监管,很难及时发现和查处随时发生的所有不法行为。实践证明,实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2011年年7月,国务院食安办印发了《对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省政府领导下,抓紧制定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具体办法。如何保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有效、良性运转,最终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陕西省商洛市副市长黄思光同志致辞,黄思光同志介绍了商洛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经验,着重介绍了商洛市镇安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相关情况。

    李清林副会长向贾宇校长授予“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牌匾。

    贾宇校长为于军副司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颁发研究中心顾问证书。

    随后,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主任、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舒洪水教授在发言中指出,西安分中心的成立是我们共同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共同提高食品安全法治研究,同提高陕西省乃至全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精神家园,我们对它的诞生感到高兴,对它的发展充满信心。希望中心能够为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最后,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与西安分中心签订“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研究”部级课题委托协议。

    开幕式后,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同志、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向大会做主旨报告。苏志局长指出,加强社会监督是提升中国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途径,要“手拉手”,共同关心食品安全。广大公民、社会组织、新闻媒体都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商、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

    胡建淼教授指出,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中国民众的第一需要也是最高需要。因此,各级政府要正确评价中国食品安全的现状,负责任地采取有效的举措,遏制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势头,解决好食品安全难题。

    分论坛在“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的主题下,分为“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标准与社会监督”、“食品安全风险与社会监督”、“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等五个主题,与会学者和专家围绕这五个专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论坛期间,参会代表参观了位于我校长安校区的西汉御史大夫张汤墓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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