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在陕西大会堂召开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我校褚宸舸教授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表彰大会召开之前,省委书记、省长胡和平会见与会先进工作者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毛万春参加会见并在表彰大会上讲话。省委常委张广智、庄长兴、杜航伟、钱引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省高院院长阎庆文,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参加会见或出席大会。表彰大会上刘小燕宣读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于表彰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陕人社发摆2017闭56号文件)。
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每隔四年表彰一次,本次评选的是2013-2016年度陕西省政法、综治战线成绩显着、群众认可的典型代表。褚宸舸教授由省综治委专项组推荐,作为全省146名先进工作者之一,也是其中唯一的高校教师代表,受到省领导接见并接受表彰。
褚宸舸教授现任我校人权研究院副院长,行政法学院、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人权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校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法治社会与平安陕西建设研究所所长,长期从事综治工作的法律问题研究和政策服务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青少年权益工作领域,他是团中央权益部、团省委充分信任的专家。受委托相继撰写过相关调研报告9篇,主编专着《青少年权益保障实证研究:基于陕西省的政策和法律实践(2011-2015)》一部,发表内参6篇,政策建议两次获得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被新华社内参两次采用,接受媒体采访40余次。在禁毒工作领域,他除了受国家禁毒办委托,参与《禁毒法》修改小组的工作,还在省市禁毒工作中发挥重要参谋作用。在普法工作领域,他受司法厅法律援助处的委托撰写调研报告,作为省市普法办讲师团成员多次参加宣讲活动,负责省普法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工作,长期指导、带领学生从事社会普法、禁毒等公益工作。
近年来,我校教师在服务社会,特别是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贡献和业绩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认可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