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院是我校以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教学和科研为主要任务的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是我国公法研究和教学中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的专门学院。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7月的行政管理(行政法)系,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一个法学本科行政法专业(系)。1999年9月组建为法学叁系。2006年10月成立行政法学院。
学院现设有法学(行政法方向)本科专业,宪法学、行政法学、军事法学3个硕士点。设有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军事法学、教育法学、人权法学、比较行政法、应用行政法等教学科研机构,现有专职教师32人,半数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已经取得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18人,承担着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教学任务,其中,宪法学和行政法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外国行政法学为省级双语教学精品课程,行政法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4名教师获得校&濒诲辩耻辞;师德先进个人&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教学名师&谤诲辩耻辞;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了13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法学研究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全院现有本科生1200余人,硕士研究生150余人。学院一直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才培养中,坚持实践教学为特色,科学设置实践教学体系,使学生在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综合实践等不同层次上得到系统训练。学院建设了多个学生实习基地,和碑林区法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举办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宪法纪念日活动,组织学生的社会调查、普法、模拟审判等。为提升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能力,创办了学生刊物《知行学刊》,设立了&濒诲辩耻辞;知行&谤诲辩耻辞;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院承担着学校唯一的国家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行政法学院重视教风对学风的示范作用,学院朴实、勤奋的教师风范为学生树立了榜样,形成&濒诲辩耻辞;刻苦、踏实、不断进取&谤诲辩耻辞;的优良学风。多年以来,行政法学院一直以良好的学风与严谨的管理而在全校着称。
学院现已培养了十六届法学专业(行政法方向)本科毕业生;十叁届宪法学、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在中央和地方各级的司法机关及党政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审判等工作,在不同岗位上发挥了专业优势,取得了优秀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