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介绍:谢晓,女,1972年生,陕西宝鸡人。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取得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南京大学在读博士。陕西省法学会会员,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先后发表论文20余篇,专着1部,参与完成科研项目4项,科研奖励4项。1997年、2011年被评为我校&濒诲辩耻辞;优秀共产党员&谤诲辩耻辞;,2016年被评为我校&濒诲辩耻辞;优秀本科生导师&谤诲辩耻辞;,2016年被评为我校&濒诲辩耻辞;师德标兵&谤诲辩耻辞;。
立人:朱笔写师魂
如果要追溯谢晓老师与法学的缘分,大概是在年幼的时候。得益于母亲教师和兼职律师的身份,&濒诲辩耻辞;公平正义&谤诲辩耻辞;的理念自小便扎根在她的心中,而母亲作为自己高中时期的教师,对她更是影响深刻。&濒诲辩耻辞;传统意义上的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其实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学生思想价值观的塑造者,看到学生的进步时,很有成就感。&谤诲辩耻辞;所以,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谢晓老师面对众多的选择,毅然选择留校任教。
时至今日,谢晓老师已经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工作了27年。&濒诲辩耻辞;学校是越来越好啦!&谤诲辩耻辞;谢晓老师淡淡一笑,&濒诲辩耻辞;近年实行的本科生导师制和2016年初成立的反恐法学院对学校的发展都有很重要的意义。&谤诲辩耻辞;
担任专职教师16年来,谢晓老师始终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她热爱教学、辛勤工作。所授课程涉及民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合同法学、破产法学、欧洲人权法与主要国家民商法学等领域。作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学生进步的激励者和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者,她在研究生、本科生、高职学院的多层次教学任务中一直致力于寻求多元的教学方式。对于低年级学生,谢晓老师在与学生的见面会上便指明&濒诲辩耻辞;本科阶段以司法考试为核心&谤诲辩耻辞;,要求同学们围绕此目标扎实学习专业知识,培养法律实际操作技能,同时从专业学习方法、学习远程安排、法律实践活动等各方面提供信息,给予指导,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生活,打牢专业基础;而对于高年级学生,谢晓老师则注重其专业素养培养,通过对学生论文写作、科研立项与调研、裁判文书研读报告撰写等学术训练的指导,在提高综合素质的同时,让他们尽早发现自己的兴趣点和优势,以便于更好地规划未来。
谢晓老师曾两次担任民商法学院毕业班导师。处于毕业阶段的学生面临就业、司考、公务员考试、考研等多重压力,难免焦虑、紧张。谢晓老师通过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对司考、考研的同学提供从笔试到面试多种方式的咨询,不厌其烦地解答问题,鼓励他们克服苦难、勇往直前。在一次次的交流中,帮助他们宣泄负面情绪,肯定他们的努力拼搏,正确面对生活中的困扰;纠正同学们复习中的偏差,并将学校、学院和老师们的关心、爱护传递给学生,增强学生在各种备考上的针对性和必胜的信心。诚然,每一个奋斗的个体都有自己的理想目标,但是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总是孤独而艰辛的,一点微小的指导和肯定都会对其产生莫大的影响,何况谢晓老师一直在他们身后默默地支持他们,成为他们黑暗日子里的光芒,老师的付出受到了同学们的高度赞扬。同学们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更是老师辛勤工作的见证。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同学并不是她指导的学生,但是只要学生有答疑解惑的需要,倾诉苦恼的愿望,谢晓老师都承担了下来,不辞个人劳苦、不计个人得失。如今已经成功保研的韩同学从二年级民法课以来,在课程学习、学业竞赛、推免保研等各个环节都得到了谢晓老师的热情鼓励和无私帮助,而千言万语的感激只能化作一句&濒诲辩耻辞;谢谢您,老师!&谤诲辩耻辞;
古人有言:&濒诲辩耻辞;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谤诲辩耻辞;谢晓老师始终严格要求学生。她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疑问和见解,为此,将自己的微信、邮箱等联系方式留给学生,每天晚上抽出时间来解答学生的各种疑惑。不仅如此,谢晓老师常会布置专业作业,提早向同学们灌输&濒诲辩耻辞;发现问题&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思考问题&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解决问题&谤诲辩耻辞;的研究思路,为科研能力的初步养成奠定基础。
治学:浩卷通经纬
在治学的道路上,谢晓老师不断突破自我、提高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2004年,谢晓老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下前往法国巴黎访学,在完成&濒诲辩耻辞;欧洲法&谤诲辩耻辞;培训项目之余,还重点考察了法国对于病人权利运动最新发展及成就、医疗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回国后,结合我国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的现实,成功申请并主持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医患法律关系平衡机制研究》,从患者权益保护体系的设计、医疗意外救济模式的思考、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重构等多个方面,致力于构建平衡和谐的医患法律关系,既保障患者权利、又促进医学进步。课题结项时完成论文六篇及同名专着一部,其中《论患者权利类型》和《对于构建我国病人权利保护体系之思考》两篇论文,分别被《人大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分别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叁等奖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叁等奖。2016年,她继续攻读南京大学博士学位,公开发表论文2篇;完成校教改项目《裁判文书研读实训教学法研究》,并荣获我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继续西安市法学会重点研究课题《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研究》的工作;成功立项省教育厅《患者权益保护立法研究》课题。同年,谢晓老师被授予&濒诲辩耻辞;师德标兵&谤诲辩耻辞;的荣誉称号。
谢晓老师勤奋好学的人生态度、严谨治学的作风、不断探索的精神也感染和激励着学生们,由其指导的学生也勤奋刻苦、力争上游,在科研及实践方面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其中,2011级民商法学研究生文越论文《浅析无权处分制度与物权行为的承认》,发表在《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2年第23期上,该论文于2014年成为陕西省首届研究生创新成果洽谈会优秀参展作品;2013级非法学法律硕士孙昱尧论文《代孕有限合法化研究》获得2015年第十届西安市高新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赵二同等多名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学金。正是,动人以言者,其感不深;动人以行者,其应必速。
&濒诲辩耻辞;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谤诲辩耻辞;,这是谢晓老师一直坚持的教育观,如今,她的学生多数就职于各地公检法机关,他们正积极践行着西法大&濒诲辩耻辞;严谨、求实、文明、公正&谤诲辩耻辞;的校风。
学贵得师,亦贵得友。师也者,犹行路之有导也;友也者,犹涉险之有助也。得师得友,可以为学矣,谢晓老师之于学生便是一位亦师亦友的引路人。借用葛洪一诗作结:&濒诲辩耻辞;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多矣。&谤诲辩耻辞;